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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 2008年09月19日

辽宁电视台采暖煤采购采购公告

  受辽宁电视台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电视台冬季采暖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冬季采暖用煤,数量12000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采煤企业须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9月18日—2008年9月25日,每日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4室领取。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2008年9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联 系 人:李向东

  电  话:23496775

  传  真:2349678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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