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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 2008年09月11日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受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设备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080198                  

  3.招标项目需求:检测设备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

  1.本采购项目共分三个合同包,投标人可投一包或多包,每一包中的所有品目中的货物报价必须同时填报,不可缺项,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2.货物清单:

 

包号

品目

设备名称

数量(套、台)

附件

1-1

扫描X射线荧光光谱仪,

1

(详见需求)

1-2

铂金坩埚

2

 

1-3

高频熔融熔铸机

1

 

1-4

半自动压片机

1

一套压具

1-5

磨样机

1

100cc碳化钨磨盘,100cc,铬钢磨盘

1-6

水冷机

1

 

1-7

15KVA稳压电源

1

 

2-1

显气孔、体密测定仪

1

 

2-2

全自动压力试验机

1

 

2-3

高温荷软测试仪

1

 

2-4

高温定碳仪

1

 

2-5

全自动高温抗折试验机

1

 

2-6

高温抗氧化试验炉

1

 

2-7

高温荷软蠕变测试仪

1

 

2-8

耐火度试验炉

1

 

2-9

抗热震性试验机

1

 

2-10

高温重烧试验炉

1

 

2-11

透气度测定仪

1

 

2-12

高温热膨胀仪

1

 

2-13

金刚石钻样机

1

 

2-14

金刚石双端面磨床

1

 

2-15

金刚石切割机

1

 

2-16

外观检测工具

1

 

3-1

自动数字旋光仪

1

 

3-2

透湿性测定仪

1

 

3-3

密封试验仪

1

 

3-4

测厚仪

1

 


  3.需求品目中要求的附件应与品目中的货物一同报价,如若品目中货物报价不含附件商品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不小于50万元人民币;

  4.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制造厂商须在沈阳设有维修服务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9月10日—2008年10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506室免费领取。

  四、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地点

  2008年10月6日16:3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保证金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8财务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8年10月7日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6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采购文件咨询:邸毓春  024-23496759、23496781(传真)

  费用退缴咨询:024-23496753、23496763

  成交通知咨询:024-23496772、23496771、23496773、23496770(传真)

  合同领取咨询:024-23496772、23496771、2349677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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