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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1日

辽宁省应急管理培训及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救互救基本常识,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06]10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政发[2006]25号),结合辽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坚持学以致用、保证质量、创新方式、规范管理等原则,依托行政管理学院和各类专业院校,组织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学习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应急管理人才。

  以《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各类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以典型案例为素材,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应急常识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辽宁。

  二、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应急管理培训主要对象

  1、应急管理干部。全省各级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是培训的重点。主要是培训其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省政府应急办将会同相关培训单位分批次轮训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根据需要,省政府应急办也将组织一定层次的应急管理干部出国(境)考察和培训。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应急演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2、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培训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水平。省政府应急办将会同新闻办及有关培训单位承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3、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应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培训网络,有计划地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4、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省政府应急办将会同省国资委、省安监局及有关培训单位,适时举办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应急管理培训班;会同省安监局、省中小企业厅等单位,适时举办有关民营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班。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项规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考核。

  5、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各市、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二)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在全社会深入宣传《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新闻媒体播发总体应急预案简本,介绍制定总体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原则,并配发预案框架图;宣传报道要结合省领导及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报道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开展专项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全省各大媒体陆续播发可对外公开的所有专项应急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宣传稿件由专项应急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

  (3)典型案例宣传。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增强安全意识。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的重点是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

  (3)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省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的计划和举措,宣传在应急能力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中,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加强应急知识的科学普及,提高公众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充分利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推广和普及应急知识。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素材,整理有关防灾减灾常识,编辑成相关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并根据需要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通过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普及应急常识。

  (3)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4)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编发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乡村、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4、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在学校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促进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进入课堂。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同时利用教育媒体对学生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

  (2)职业培训。定期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

  (3)志愿者培训。各地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要组织专人编写专门教材,定期对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应急救援的综合素质。

  5、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的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方案。一是根据地域特点,编发公共安全手册;二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三是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公共汽车、民航班机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四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五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三、落实应急管理培训的保障措施

  (一)编写培训教材。根据国家即将下发的《应急管理培训指导纲要》,结合全省实际,省政府应急办分别协调有关部门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要充分调动有关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和培训机构的力量,组织好干部综合类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以及有关专项类培训教材和辅助资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案例库。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积极发展兼职教师队伍,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三)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培训教育基地和广播、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依托行政管理和地质、矿山、水利、化工、医护、消防等各类专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原则上不再新建培训基地。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要求,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若干个重点基地,加强功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培训效果。重点基地功能建设由省发改委、省应急办统一规划,按基建项目审批程序办理,做到布局合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四)保证培训经费投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予以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各级应急管理培训需要增加的经费要在年度预算中提出申请,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五)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机制。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定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将应急管理培训评估和考核,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并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四、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要求

  (一)从实际出发,规划并实施好五年科普宣教计划。各地区和各部门要成立科普宣教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从2006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

  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多种媒介,细分受众层次,使用通俗语言,多题材、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报道,尽量将科普宣教工作的触角延伸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要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科普宣教工作结合起来。利用突发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也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科普宣教效果。

  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全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市、省直有关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察和评优,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科普宣教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省直有关部门的相关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也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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