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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11月13日

我省召开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

2007年11月13日,全省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在辽宁会馆召开。全省十四个市及省(中)直有关部门及鞍山钢铁公司的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许卫国在讲话中指出:《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法律,是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的法制保障。《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来自实践的积累,凝聚了全国人民长期以来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顽强搏斗摸索出的经验。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标志着我国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日渐成熟。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正式施行,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要的积极影响。

许卫国在讲话中回顾了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认真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一是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三是要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四是要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五是要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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