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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1日

营口市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后,营口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认真学习。

  首先,市政府应急办人员收集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全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立法解释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一些说明等相关材料,为学习这部法律准备了较为充分的资料。其次,市政府应急办及时将《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的消息和法律文本向有关领导做了汇报,提高政府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争取领导对学习和贯彻这部法律的理解和支持。再次市政府应急办组织了三个层次的学习活动。一是市政府应急办全体同志座谈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交流心得体会和认识。二是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定期的政治学习活动,对市政府办公室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参与政府值班的机关干部进行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讲活动。三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地区应急管理干部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市(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干部学习讨论《突发事件应对法》。 (营口市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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