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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1日

营口市成功救助五艘遇险渔船

  2006年10月21日7时,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星村“辽营渔51143”等5艘36马力木制渔船从秦皇岛出发返航鲅鱼圈。22日下午3时左右,当船行至鲅鱼圈30海里时遇强台风,5艘渔船被风浪打散,船上10名船员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一、应对措施

  营口市政府接到海上搜救中心报警后,立即向省政府报告并紧急启动《营口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省政府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指示,要求营口市政府与搜救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搜救。正在沈阳参加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营口市委书记程亚军和市长赵化明立即责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军组织有关部门全力进行搜救。22日16时30分,高军同志带领海上搜救成员单位负责人全力开展搜救工作,协调营口市移动通信公司,通过无线通信定位技术确定遇险渔船位置,联系营口市气象局,进行即时气象分析,协调营口海事局、营口港务集团派出第一批搜救船只。搜救船出航后,即遭遇海面近10级大风,风大浪高,难以在短时间内抵达事发水域。营口搜救中心立即请示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向国家海上搜救中心请求调派专业救助船只和救助直升机给予海上和空中支援。北海救助飞行队所属搜救直升机从机场先后两次起飞,飞抵事发海域搜寻。北海救助局所属的1万马力“北海救108”轮顶着狂风巨浪以每小时5海里速度向事发海域挺进,于次日凌晨5时抵达预定位置,展开搜寻。指挥部同时派营口市鲅鱼圈区的一位副区长赶往遇险渔船所在海域的瓦房店市东岗村海岸,协调当地渔民进行搜救,形成陆海空立体搜救网络。经各方面43小时的共同努力,10月24日10时30分,遇险的5艘渔船及10名船员成功获救。

  二、救援成功经验

  此次海上应急搜救工作之所以获得圆满成功,一是应急信息上报及时、准确。营口市政府在事发后,立即向省政府报告,为省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二是组织指挥得力。事件发生后,营口市政府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立即成立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靠前指挥,在指挥有关部门进行搜救的同时,积极协调国家、省海上搜救中心、瓦房店市等协助搜救,为成功救助遇险渔船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及时。接到报警后,营口市在第一时间启动《营口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为遇险船只成功获救赢得了宝贵时间。四是搜救手段科学、先进。此次搜救先后出动的直升机和大马力搜救船等先进搜救工具,为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实施海上科学搜救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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