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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 2008年09月22日

杭州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工会将代表职工行使要约权,敦促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规划,2010年底前,杭州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覆盖面将达到80%以上,其中国有集体企业覆盖面力争达到100%。

  已建工会的企业,2009年底前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没建工会的企业,要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纳入“杭州市争创浙江省创建法治区、县(市)工作先进单位”和“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考核。

  2000年开始,杭州就已试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2007年底,有1.4万余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工资协议97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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