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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央政府网   时间: 2008年07月11日

民政部公告感谢国内外社会各界对灾区的援助支持

民政部公告

2008年第112号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级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大灾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踊跃向灾区捐赠款物。许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其他机构和个人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表达了深切同情,并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宝贵援助。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援助和支持,极大地鼓舞了灾区人民战胜灾害的信心和勇气,对帮助灾区人民克服困难,重建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们代表灾区人民对所有关心和支持抗震救灾的政府、组织和热心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抗震救灾捐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捐赠款物数量最大、来源最广、响应速度最快的一次。无论捐款捐物,还是志愿服务,无论捐多还是捐少,无论早捐还是晚捐,无论机构还是个人,灾区人民都将永远铭记在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审计、监察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监督。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组织正依据捐赠人意愿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抓紧把捐赠款物用于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灾后恢复重建,并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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