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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一大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开工,为保证工程发包的公开、公平、公正,营口市采取措施,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严格规范招标程序,实现工程全面招标。大到百万元以上的工程,小到几万元零部件采购,全部按招标程序实行公开招标,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和造价的合理控制。在2003年城市绿化项目的实施中,打破独家垄断的格局,首次实行公开招标,省内外13个专业队伍参与了投标、竞标;2005年首次实现了灭蚊蝇药品采购的公开招标;2006年实现燃气报警器和切断阀的采购工作首次公开招标;2007年实现了网络公布工程采购与招投标信息,进一步拓宽了公开透明及监管的渠道。
改进工程评标办法,有效防止人为因素。在评标办法中创造性地采用了合理低价二次平均值评标办法,从源头上防范了招标过程中腐败现象的滋生。
加强工程监督检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省、市监察部门一起对百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增加了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如鲅鱼圈水源供水工程、滨海热电一期工程、市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热力供暖80吨锅炉和100吨锅炉建设工程、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等等,通过省建设厅项目办、市监察局、招标办、公证处、财政局的共同参与,提前介入监督,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6年来,该局共招标200多次,监督金额达2亿元。
目前,营口市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制度,招投标工作已步入信息公开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现代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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