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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营口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7月18日

营口市开始对授权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申请给予补助

  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注重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营口市自主创新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规范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管理,营口市近期修订了《营口市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增对授权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申请补助的条款。

 

  管理办法规定,在营口市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和个人申请国内外专利均可申请资金补助。补助范围增加了授权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申请(包括PCT申请和涉外专利申请),同时继续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部分经专家审定且技术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补助。

 

  补助额度为: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补助额度5000元,授权国际专利每件补助额度5000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补助额度1000元;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补助额度2000元;实用新型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每件分别补助额度400元和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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