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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对已落户招商引资企业每户设1名工商事务联系人,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企业变更、增资、商标注册、动产抵押登记备案等工作。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工商事务全方位服务,辽阳市工商局从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联系人、执法建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着手,简化企业经营场所检验程序,在市直部门率先制定出台了七条优惠政策。
七条优惠政策包括: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在接待招商引资企业咨询时,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认真执行市政府对具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服务质量百分考核办法,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实行即时办理;实行联系人制度,对已落户辽阳的招商引资企业每户设1名工商事务联系人,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企业变更、增资、商标注册、动产抵押登记备案等工作;简化企业经营场所检验程序,除特殊行业外,其他企业设立时,对企业住所免于实地检验,在发照后结合新办企业回访一并进行;实行执法建议制度,对因过失而违反工商法律、法规,且情节轻微的行为,按行政指导原则,实行行政告诫或执法建议,帮助企业整改,不作行政处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全市工商干部特别是各级窗口单位,必须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尽心尽力、耐心细致周到为企业服务。市局将根据有关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的有功人员进行褒奖,对工作不利、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设立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服务组,负责重点企业的接洽,解决登记注册中的疑难问题,指派服务人员和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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