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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3年,辽阳市将对15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该市决定利用3年的时间,对15万职工进行培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普及培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与身体健康权益,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培训共分3年进行,全市培训职工15万人。其中,2008年完成试点工作并培训职工3万人,2009年培训职工6万人,2010年培训职工6万人。
此次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参加专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重点对象是安全培训基础较弱的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冶金、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及职工岗位必需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市普及领导小组将免费发放《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培训教材由各级政府筹措资金购买,免费提供给参加培训的职工。培训后,由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负责培训和考核工作。在各县(市)区设立专门的考场,建立专门的监考人员队伍,统一考试时间,实行闭卷考试,集中阅卷。成绩合格者,由县(市)区总工会、安监局颁发全市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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