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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监测统计显示,截止到今年9月26日,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为266天,达标率为98.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天,仅有4天为轻度污染。其中一级天数达到39天,自6月份以来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
为保持该市环境空气质量,葫芦岛市环保局今年持续开展大气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加大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严禁烟尘超标排放;清查市属企业长期遗留的厂中厂问题;对国家和省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和治理工程开展了环境监察系数考核工作。
2、加强对茶浴炉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对冒黑烟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求对煤堆、料堆、灰堆采取洒水和覆盖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
3、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截止目前共年审检测机动车11517辆,路检抽检机动车1648辆,处罚尾气超标上路行驶机动车7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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