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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港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27日
东港市开展对中成药加载专用标识工作
为正确处理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系,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中医药事业的协调发展,维护我国的总体利益,按照省林业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东港市于近日开展了对生产和销售含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的中成药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工作。
这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规范其产品生产流通,促进我国传统中医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今后,未经许可擅自利用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或经营销售未加载专用标识的相应产品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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