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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7月,该院共依法审结133件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其中调解结案28件,没有因处理不当引发涉法信访或矛盾激化现象。
东港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并针对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等特殊情况需要快审、快结的案件,尽快审理,及时裁判的实际,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的功能,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东港法院慎把立案关,严格审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立案条件,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在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到准确立案,疏导到位;慎查诉讼证据,针对农民起诉的土地承包案件,要求审判人员严格审查土地承包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有关方面的证据,重点审查诉争土地的权属证明和争议焦点。慎用强制措施,农村土地承包案大多是农民与村民组、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为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和谐发展,审理案件时,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适用强制措施,有效预防矛盾激化和不和谐因素产生。慎重裁判,农村土地承包案开庭审理时,法官坚持多调少判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多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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