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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丹东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1月23日

丹东市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给广大群众欢度春节营造安全祥和的环境,丹东市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切实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和条件,认真履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职责,严格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的执法监督;要结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严格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焰火晚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焰火晚会的审批,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安排充足警力,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宣传非法生产、违规燃放引发事故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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