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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朝阳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 2008年10月10日

朝阳县软环境建设又出六项新规

  为进一步使软环境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6月份以来,朝阳县软环境办等部门又制定完善了6项制度,目前已经开始实施。 

  1、规定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的包扶范围、目标、形式和要求的“重大项目领导包扶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和改进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推进力度,及时有效地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2、规定了行政机关限时办结的事项、原则和要求的“限时办结制度”。该制度主要是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建设诚信、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 

  3、规定了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的“企业监护制度”。目的是规范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创造企业生产经营的优良环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规定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要求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以保证推进全县依法行政进程,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规定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基本要求、内容、公开形式及公开内容审核、行政责任的“政务公开制度”,以便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6、规定了软环境建设日常工作的基本内容、组织方式、基本要求的“软环境建设日常工作制度”,便于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软环境领导小组部署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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