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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朝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25日

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内大型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为保障奥运期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预防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7月份以来,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内大型游泳场所进行了全面跟踪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大多数游泳馆基本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游泳场(馆)卫生检查要点》的卫生要求,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游泳池水、浸脚池水定期更换、消毒,从业人员做到持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测游泳池水的余氯含量。

  监督检查过程中启动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对泳池池水、浸脚池水的余氯含量、空气环境等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泳池水和浸脚池水余氯含量、池水温度、池水PH值,空气环境检测项目包括气温、相对湿度、风速、CO2 浓度。共检测8个项目256次。多数游泳馆余氯含量在正常范围内(0.3-0.5mg/L),极个别游泳馆余氯含量超出或低于正常值,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检查发现古城香园游泳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依法给予责令停业、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张贴了公告。本次检查,邀请了新闻媒体参加,对违法单位予以曝光。

  今后,朝阳市卫生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游泳场所查处力度,切实提高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奥运期间公共卫生安全,为广大游泳爱好者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消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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