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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溪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9月04日

本溪市民政局对城市低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

  6月上旬到8月上旬,本溪市民政局通过到部分街道办事处现场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数据资料、检查公示板、走访低保家庭等方式,对全市城市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工作高效完成。从3月1日起,本溪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城区由195元提高到235元,两县城镇居民由159元提高到190元。提高了低保对象中1人户、丧偶单亲家庭子女户、高中在读学生低保户的分类救助标准。本溪市还调整了行业从业人员收入评估和“零工收入”标准。5月底前完成了城市低保边缘户的重新界定和实名制报表等基础性工作。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得到落实。

  二是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城市低保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实现正规化、制度化。1—8月,各县(区)至少组织3次全员培训,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低保队伍奖惩和管理措施。溪湖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针对低保工作人员任用(聘用)、管理、奖惩的办法和措施,建立了低保工作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低保审批、审核听证制度,听证程序科学严谨,严把“入口关”。低保对象续保、参加公益劳动、低保证年检、民主监督、定期复查等制度坚持经常,记录详细。绝大部分社区低保公示板(栏)位置明显,公示内容详细。本溪市溪湖区彩北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将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情况以楼洞为单位进行公示,以便群众举报监督。同时,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1—8月,全市受理举报148件,查处118户,追回低保金2988元。由于加强了动态管理,1—8月全市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净退7901人。按照市局要求,各县(区)制定了低保工作“下访日”实施方案,每次下访前事先通知、广泛宣传,现场有横幅和人员记录。本溪市溪湖区城市低保股深入到47个社区开展了“下访日”活动。本溪市南芬区城市低保股每月上旬、中旬和下旬深入到社区各组织一次“下访日”活动。截至目前,各县(区)开展“下访日”活动62次,回答群众咨询问题360余个,解决贫困家庭实际问题13个。另外,各县(区)民政部门均建立了符合标准的低保档案室,各基层社区、村有专门的铁皮档案柜,审批类档案和日常管理类档案实现分离管理,档案要件齐全,内容真实。

  三是专项救助工作及时到位。医疗救助方面,1—8月全市门诊救助45630人,救助金额118万元;住院救助1846人,救助金额247万元。对去年住院治疗享受医疗救助后花费较多的低保对象实施二次医疗救助254人,救助金额113.6万元。落实了低保户的供暖救助政策,对142户全额交费的低保对象集中报销11万余元。落实廉租住房补贴政策,截至7月底有558户低保对象领取住房补贴99万元。

  四是及时完成临时、紧急性救助工作。做好副食品、油电涨价后阶段性补贴的发放工作,1—8月发放阶段性补贴1143万元,7—8月份发放油、电价上涨补助金280万元。做好特殊困难户专项救助工作,救助特殊困难户483户次,发放救助资金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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