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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锦州市政府   时间: 2008年10月13日

锦州市全面加强农村三级医疗网络建设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全面覆盖,锦州市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与经办机构建设,推动新农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今年初锦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农村三级医疗网建设,采取改扩建农村医疗用房,更新、增添医疗设备,培养基层医务人员等措施,该市农村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面貌焕然一新,农民拥有了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加强农村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努力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县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凌海市医院8000平方米门诊综合楼将于年底前投入使用;黑山县医院1万平方米病房楼正在施工建设;北镇市、义县的县医院急诊绿色通道、ICU病房建设正在紧张施工。这些项目竣工后,将大大改善锦州市县级医院的医疗环境、提高服务能力。对全市的乡镇卫生院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一乡一院”的原则,采取改建、扩建、新建方式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建设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锦州市卫生局制定了《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运行提出了指导原则和政策措施,鼓励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管理乡镇卫生院。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和提倡组建以市、县医院为医疗中心,以乡镇卫生院为前沿的医疗集团服务模式,整合医疗资源,帮扶乡镇卫生院。以创建甲级村卫生室活动为载体,切实规范村卫生室管理。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一个行政村创建一所甲级村卫生室。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政府补助等待遇。甲级村卫生室有义务认真履行其防病、治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及时、高标准完成政府交办的各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

  实施百名医务人员下乡活动,通过派驻优秀医务人员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助县乡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

  为加强领导,锦州市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制定了新农合运行情况通报制度、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的月报制度,并开展了对新农合运行情况的评估。对全市9个县(市、区)新农合运行情况、资金使用、账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进行了督导检查。及时纠正了发现的问题,规范了新农合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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