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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朝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08年10月13日

凌源市四项措施推进城镇“零就业”家庭限时就业

  一是建立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零就业”家庭的家庭状况、失业原因、技能特长、培训愿望、择业要求等状况,并全部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实行《限时就业介绍通知单》保障制度。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具《限时就业介绍通知单》,凭通知单可获得免费技术培训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搭建起平台。

 

  三是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对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税费减免,使“零就业”家庭成员创业与下岗失业人员享有同等优惠待遇。

 

  四是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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