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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实名制就业67745人,完成省目标67800人的99.9%;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505人,完成省目标340人的148.5%,带动就业3030人,完成省目标2040人的148.5%;实名制有组织劳务输出28645人,完成省目标22000人的130.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2万元,完成省计划810万元的34.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3%;确保了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人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5165人,完成省目标395000人的100.0%,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全部建立个人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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