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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营口开发区实施“四大工程”,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阳光助学”工程。从2006年,在全区范围内启动“阳光助学”工程,设立“阳光助学基金”专户,每年从社会扶贫捐助款中拨付10万元作为助学基金,重点资助品学兼优、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加大社会募集力度,逐年增加基金数额。2008年从社会捐赠资金中提出20万元作为助学基金。确保每一名考入大学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就学。截止目前,已资助 500多名学生,其中大学生455名。
二、“爱心安居”工程。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为农村受灾户、低保户居住的险房、危房和土坯房翻建和维修。截至目前,共投入187万元,为387户农村灾民、低保户翻建和修缮房屋。其中,翻建87户,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300户,每户补助2000元。
三、“最后关爱”工程。为减轻弱势群体丧葬费负担,从2008年开始,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和五保户在去世后一次性补助丧葬救助费500元。目前已有46名低保户和五保老人去世后得到补贴。
四、“晚情服务”工程。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和优抚老人居家养老。每位老人每月补助资金350元。并由政府出资负担服务人员的工资,目前,共安排50名老人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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