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 -> 民生热点 -> 扶贫
【字体: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来源: 沈阳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13日

沈阳贫困大学新生将获3000元资助

  凡是沈阳户籍并持有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及学生本人残疾证的,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均可受到救助。救助标准为贫困家庭每生3000元,低保边缘户每生1800元。当日,副市长王玲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申请救助的具体办法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扶困助学申请表》,并提出相关证明;学校审定并公示后,报区县(市)教育部门批准;区县(市)教育部门审批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往届高中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到学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申报。若有漏报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到学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申报,审核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沈阳市扶困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救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各部门募集资金、社会捐赠(包括各类学习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等)和市政府专项补贴。救助工作要在对全市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当年报考大学的贫困学生资料库,在东北教育网(http://www.dbjyw.com.cn/)上公布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名单及贫困状况,接受社会各界救助。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