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加强我省有关部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共同做好我省打击制贩假币的犯罪活动,省政府决定调整和补充辽宁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如下: 召集人:周万春(省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召集人:肖龙沧(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 成 员:周连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许文有(省公安厅副厅长)、王新权(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闫 伟(财政厅副厅长)、李雁鹏(省交通厅副厅长)、陈 健(省农委主任助理)、李长春(省工商局副局长)、林志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钱兴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宋兴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曼娜(省法院副院长)、于大军(大连海关副关长)、朱 峰(沈阳海关副关长)、朱阳光(沈阳铁路公安局副局长)、朱桂华(辽宁广播电台财务管理部主任)、刘景来(辽宁日报社副社长)、慈立光(辽宁省电视台编委)、张廷玉(辽宁银监局副局长)、姚岩平(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马 卓(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吴友林(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邸克俭(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胡宪臣(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寇大明(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王 川(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货币金银处处长)。 辽宁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货币金银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川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