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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为切实加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一部署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审议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岳(省长)

  副组长:刘国强(副省长)、李 佳(副省长)。

  成 员:魏 敏(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耀军(省经委主任)、王秉杰(省环保局长)、周连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姜作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德祥(省教育厅厅长)、赵明鹏(省科技厅厅长)、张贵新(省外经贸厅厅长)、邴志刚(省财政厅厅长)、李中亚(省人事厅副厅长)、焉锦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正刚(省建设厅厅长)、郑玉焯(省交通厅厅长)、孟继民(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吴野松(省中小企业厅厅长)、吕廉生(省物价局局长)、万福民(省农委主任)、仲 刚(省水利厅厅长)、王文权(省林业厅厅长)、赵兴武(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颖奇(省商业厅厅长)、刘开勇(省国资委副主任)、吴新联(省国税局局长)、张玉文(省地税局局长)、王福全(省工商局副局长)、魏东平(省质监局局长)、王维佳(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方晓林(省统计局局长)、林志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占洲(省煤管局局长)、刘野(省总工会副主席)、孙国相(团省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耀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经委副主任石光、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担任。有关节能方面的工作由省经委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省环保局为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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