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 -> 公共安全 -> 综合
【字体: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来源: 葫芦岛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20日

葫芦岛市工商局加大奥运期间户外广告整治力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提高广告的公信力,促进葫芦岛市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葫芦岛市工商局采取六项扎实有效的措施,在强化对媒体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的同时,在奥运期间重点加大了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其具体做法是:

  一、召开会议,通报违法问题。

  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向全市广告经营者通报了目前广告市场存在的违法问题及工商行政执法部门整治广告市场的措施和办法,提示广告经营者要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方可发布户外广告。

  二、举办培训,强化法律意识。

  举办广告审查员培训班,向广告审查员宣讲《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提高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拟定文书,明确责任义务。

  拟定了《广告经营者行政告知书》,明确广告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召开会议、日常检查等方式发给全市广告经营者,以增强广告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四、印制合同,助推有序发展。

  统一印刷《广告发布合同》,免费发放给广告经营者,助推广告业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

  五、发布提示,不留监管死角。

  制作户外广告发布提示,并在经营装饰材料集中的玉皇商城和富都家居广场明显处张贴,以提示广告主在依法履行法律程序后,才能对外发布户外广告,保证不留监管死角。   

  六、走访调研,实现监管定位。

  采取走访有关部门调研的方式,摸清户外广告产权人;采取集中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户外广告的品类及数量;拟制作户外广告监管图,实现定位定向监管。同时,对经检查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分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对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和规范。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立案32件,收缴罚没款21.5万元。

  葫芦岛市工商局通过加大奥运期间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促使广告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显著提高,先办登记领证后发布广告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到目前,葫芦岛市工商局已为广告经营者办理137个户外广告登记证,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助推了葫芦岛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了奥运期间葫芦岛市广告市场的规范有序和安全稳定。今后,葫芦岛市工商局还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与规范,助推广告业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新宾县“重拳”出击整治全县经济秩序 2008-08-20
本溪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市清理活动 2008-08-19
岫岩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战果丰硕 2008-08-14
锦州市专项整治儿童用品市场 2008-08-07
鞍山市开展奥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00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