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 -> 公共安全 -> 综合
【字体: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来源: 丹东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05日

丹东开展公共交通安全集中检查活动

  4日,丹东市开展公共交通安全集中检查活动。此次安检,丹东市公安局出动100名警力,市公交总公司派出100余名稽查员,在乘客比较集中的几条主要线路的公交车上和公交站点对乘客携带的可疑包裹进行全天候检查,对部分公交小站点则采取不定位、不定时地巡查。

  检查中,对于在长途客运站内发车的车辆,检查人员采用检验仪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进站内的包裹逐一检查。在开往北京和沈阳的检票口,设立专门的检查台,要求全站乘客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并在公安网上进行身份比对。站外发车的车辆,在发车集中的地点设立检查站,每发一辆车,检查人员都用手持安检仪上车对所有包裹进行检查。对于中途上车的乘客,司乘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包裹。对未按要求检查的司乘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处罚。

  此外,公安机关还首次派警力对游船游客携带的包裹进行限制,要求游客把所有包裹都存放到指定位置,不许带上船,只可携带照相机、摄像机等拍摄用具上船。

  此次安检将持续到9月20日,严禁携带上车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检查中,对于携带严禁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的乘客,公安机关将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