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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丹东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7月14日

丹东市加强对游泳场馆的卫生安全保障

  为确保夏季游泳场所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丹东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卫生许可管理、消毒制度、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池水检测记录和池水消毒记录、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循环净化水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池水消毒设施及其运行情况,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卫生管理情况,消毒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由于水质消毒用药量掌握不精确,导致游泳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符合卫生标准;二是有的单位公用拖鞋未消毒或消毒方法不正确;三是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游泳场所,将根据有关法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接下来,丹东市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对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及其细则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暑期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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