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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日报   时间: 2008年09月16日

锦州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100%

  从6月1日至8月31日,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完成92天大气自动监测。数据显示,92天中该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100%。其中8月份有13天达到了一级,成为今年以来一级天数最多的月份。

  锦州市把环境安全工程列为今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空气环境安全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在2007年末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确定了全国有113个城市为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锦州市位列其中。《规划》明确113个城市要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作为重点,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作为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和辽西沿海区域中心城市,锦州市始终将大气、水等污染的综合防治作为环保中心任务,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特别是空气质量。2007年锦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5%,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今年截至8月末,空气质量优良率已经达到96.7%。近3年来,锦州市区已累计拆除大小锅炉180台、烟囱151根,实现削减二氧化硫2800余吨、氮氧化物1700余吨、烟尘2000余吨。今年上半年,锦州市对15家造纸企业实施了关停和停产治理,9家重点二氧化硫排放企业被省、市政府实施限期治理。此外,全市7项二氧化硫减排重点工程中已完成了3项,这些都促进了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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