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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鞍山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9月06日

鞍山市将在50户企业建立软环境监测点

  为进一步优化鞍山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及时掌握鞍山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改善软环境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损害软环境建设问题,鞍山市软环境办公室筛选出50户企业建立软环境监测点。

  软环境监测点为市软环境办公室从全市注册资金500万以上的外资、外埠和本市民营企业中筛选具有代表性的50户企业。监测内容包括:接待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存在态度生、冷、硬、顶的现象,存在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工作人员没有向前来办事的人员讲清有关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接待不热情、不文明,与其发生争执的行为;工作中故意推诿,敷衍塞责、办事拖拉,不履行职责;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严重影响正常办事的行为;对外公文发生严重差错、遗失有关资料、不依法规办事、随意解释政策法规、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致使前来办事人员执行发生偏差或无法执行,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事件;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组织检查、评比、考核、验收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实施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执纪、审批制度改革等不到位的情况;其他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行为。

  软环境监测对象为鞍山市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采取建立工作网络、制发监测点牌匾、设置监测记录簿、定期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监测。各监测点要及时提供监测对象影响鞍山市软环境建设的真实情况,对一年内不能提供任何情况的监测点,该市软环境办公室将予以调整。鞍山市软环境办公室每季度对监测点监测情况进行检查,查阅监测记录簿,检查执法、检查、收费情况,及时调查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对因提供有关情况遭到有关部门刁难或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鞍山市软环境投诉电话、网站、电子信箱已全面启用,投诉电话为:5591111、5536110、5532110;投诉网站:tousu.aspas.cn; 投诉信箱:asrh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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