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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鞍山市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05日

鞍山市强化执法手段加强尾气治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鞍山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尾气办)以节能减排为中心,以全面完成《2008年工作目标责任状》为目标,强化申报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尾气管理,切实提高机动车尾气环保参检率和达标率。

  上半年共检测机动车20213台,一次达标率为87.7%。检测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5%。一次达标率虽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但这是由于全市今年实施了简易工况法检测,执行了更加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尽管一次达标率有所下降,却使部分车辆的尾气排放状况得到了改善,2450台首检超标车辆得到了及时的维修治理。

  尾气办与公安部门配合,重点对道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和未申报车辆进行了检查,共检查车辆1600台次,对75台超标严重的冒黑烟车辆和134台未申报车辆下达了行政处罚,责令136台轻微超标车辆进行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客运和货运车辆的尾气管理,客运车辆以公交公司为重点,帮助其建立自检自查机制,将车辆尾气检测纳入检查项目,同时对其所属的700余台柴油车进行了检查,责令5台严重超标车辆停运整改;采用录像、照相等形式对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取证,发现冒黑烟车辆责令其及时整改。另外,针对08年底淘汰燃油化油器出租车的目标,在年检和抽巡检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依法严管,报废75台该型车辆。对货运车,主要针对冒黑烟现象和运输散流体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重点对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管理。

  进一步强化车辆信息申报工作,在建立完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车辆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车辆管理数据库。对四城区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有车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其所属车辆的相关信息,并依此建立企业车辆管理数据库。截至目前,已有115家企业申报了车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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