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日对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黑龙江等13个省区市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防护装置不合格;个别产品割台升降性能不合格。
其中,柳州市南方联合收割机厂的水稻联合收割机发热部件、操纵装置、重要部位紧固件强度等级、割台升降性能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