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日,鞍山市安监局表示,鞍山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监管以来,共检查矿山企业89户,下达整改指令书81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2个;共检查尾矿库57座,下达整改指令书36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
安监、公安、质监、国土四部门联合行动,在海城市,对存在隐患的13家矿山企业责令整改,检查尾矿库27座、下达隐患整改指令17份,强制措施指令3份。在岫岩,对全县63个矿山勘查项目全部责令停产整顿,涉及使用爆破器材的一律停止批供爆破器材,对所有勘查项目逐个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收回勘查许可证,予以关闭。对两家存在严重隐患、难以整改的尾矿库予以闭库,并责令全县尾矿库在主汛期全部停止排放尾矿,对重点尾矿库进行了防汛检查,落实了防汛措施,对受洪水威胁的矿井已责令停产、撤出人员。在千山区,将原有37家非煤矿小型矿山整合为10家,其中采矿企业变为4家,原有11座尾矿库已关闭9座,将8家规模小、安全条件差的采石场整合为4家。
目前,国家督查组来鞍山市督查提出的280个安全隐患已整改261个,整改率达93.2%,其余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均列入整改计划,8月底前将全部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