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是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保证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为我省提供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也为各项社会事业更快发展创造了条件。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2003]11号文件精神及《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结合我省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和面临的机遇
(一)基本情况
1.人口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到2003年底,全省总人口4210万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6.90‰和1.07‰。人口再生产类型继续保持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态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为农村育龄妇女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2.国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进展顺利。到2003年底,累计完成危房改造面积176万平方米,撤并学校和办学点3900多所,农村基础教育条件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调整取得初步成效,骨干示范专业得到加强。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77万人,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28.5%。高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辽宁大学等7所大学新校园基本落成。高校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日益提高,2003年承担科技项目5000多项,高校科技园入园和在孵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多家。
3.居民卫生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2003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8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4.7‰,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6.8/10万人,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千人医院床位数3.6张,千人专业卫生人员数6.05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仍居国内前列。各种福利院床位数7.1万张,城镇社区服务机构570个。
4.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生活质量逐步改善
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41元,在全国位次上升至第15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4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稳步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信息、旅游等消费支出达到22%。城市人均居住面积9.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7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87%,供气普及率8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2.9%。
5.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成果显著
2003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9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6.2%。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近三年累计实现并轨175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87.2万人,养老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91.4万人, 职工失业保险参保620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基本实现了向社会保险过渡。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6.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
艺术精品创作成绩突出,以歌剧《苍原》、舞剧《二泉映月》、话剧《父亲》为代表的一批艺术精品,标志着我省艺术创造水平跻身全国前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03年,辽宁大剧院、省博物馆、抚顺雷锋纪念馆改造、辽沈战役纪念馆、抗美援朝纪念馆、大连现代博物馆、大连电影城、营口市博物馆等相继投入使用。农村基层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广播电视宽带光纤干线铺设总长度达到2640公里,南北两个环网和27条支线的光纤干线网络基本形成,广播电视宽带光纤网络传送节目正式开通。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7.5%和97%。
7.体育事业成绩斐然
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实施。2003年,全省体育人口比例达到48.8%,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率达到27%,全国先进体育县发展到42个。竞技体育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篮球、排球、田径、游泳、自行车、射击、柔道、举重、水上项目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佳绩。鞍山体育中心投入使用。
8.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为核心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打黑除恶和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以及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取得阶段性成果。隐蔽战线斗争和边境控制管理不断加强,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卫生、保护弱势群体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了法律保障措施。
9.旅游业发展迅速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接待能力和旅游产品数量不断扩大,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发展到227处。旅游市场营销力度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03年受非典影响,全省接待旅游入境人数80万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6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444.8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07.5亿元,旅游外汇收入4.54亿美元。
10.社会事业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有了较大转变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及某些文化和体育领域开始尝试走产业化的路子。在公益性和福利性的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职能,加大了投入。在一些应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社会领域,正逐步为引入市场机制,创造条件,探索改革途径。
(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劳动力供求矛盾仍十分突出,每年需要安置的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超过100万人。全省平均每户家庭就业面为54%,为198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83人。家庭就业面的减少,意味着社会就业能力不足,成为制约居民收入增加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较快,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拓展。二是社会保障群体庞大,全省离退休职工人数超过300万人,且每年以6%的速度增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150多万人,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达到160万人。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支付缺口增大,政府负担沉重,个别地区基金发放形势趋紧。低水平的保障亟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缺乏有效运营手段,保值增值机制尚未建立。三是在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到2003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3.2%,并逐步向高龄化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持久影响,而解决人口老龄问题尚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新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失衡,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四是劳动力素质与现代生产力水平发展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状况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复合型、外向型和技能型人才匮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亟待完善。五是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社会事业面临着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新环境:
一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由追求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向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的增长向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历史演变过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将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很大的影响,并产生新的变化。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关注和消除反映社会发展落后状况的贫困、健康、教育等问题,重视人类自身发展,已成为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二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国在发展观念的重大转变。随着新的发展观的确立和落实,社会事业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将成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三是国家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将极大地激励全省人民群众振奋精神,努力拼搏,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从而为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四是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城乡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和需求层次的增长,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和产品的需求更加强烈,巨大的社会消费市场不仅对经济增长形成持久的拉动,而且对提高社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对社会事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坚持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扩大开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提高人的素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出发点,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地区间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实惠。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加快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步伐,着力推进社会事业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激发社会事业发展的潜能和活力,有效增加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坚持适应省情,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考虑全省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基础,实事求是地确定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事业的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对社会事业领域投入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展,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体现经济效益。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省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国民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比较充裕,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贫困人口基本消除,弱势群体得到有效保护和援助;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得到充分发挥。初步建成资源配置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和谐辽宁。各主要指标预期为:
1.人口控制
到2005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32万人左右;2010年控制在4280万人左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35‰和1.87‰。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口质量逐步提高。
2.生活质量
到200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88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00元;到2010年,力争分别达到12500元和5500元。
到2005年,全省城乡各类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9万张,2010年达到14.1万张,实现每百位老人拥有2张养老床位的国际平均水平目标。
到2010年,城镇居民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24.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18.5平方米。
3.就业和社会保障
到2010年,累计实现400万人就业和再就业,努力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形成覆盖城乡居民,长期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4.国民素质
到2005年,人口平均期望寿命74岁;2010年74.5岁,达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水平。
到2005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4.2‰,2010年降到12.7‰。
到2005年,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2010年达到12年。
到2005年,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100万人左右,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毛入学率33%左右,到2010年分别达到11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
5.文化生活
到2010年,大中城市建成一批图书馆、博物馆等大型文博设施,县乡群众性文化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广播电视混合覆盖率达到99%。
6.人居环境
到2010年,全省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5%,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全部实现安全处置。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铺装道路面积分别达到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70%的城市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7.旅游业
到200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695亿元,其中外汇收入达到7亿美元;2010年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外汇收入突破15亿美元。接待境外、国内游客数量等主要指标均保持两位数增长,跨入全国旅游强省行列。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充分就业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进而实现小康生活质量目标的基本要素。要继续把促进就业再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坚持通过发展来扩大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积极发展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切实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资金贷款、免费培训等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公益型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各种灵活方式实现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法规,以及创业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辅导、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把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再就业政策实施范围,妥善解决集体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开展省外、境外劳务输出,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省外、境外转移。
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作用,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的劳动力市场,形成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县区职业介绍所为骨干,街、乡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全省劳动力市场网络。广泛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的劳动保障代理业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
(二)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保证,是稳定和改善国民未来预期,保持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巩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坚持“两个确保”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三个不变,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从业人员逐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做实个人帐户,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实行分开管理,努力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制度,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管理服务社会化。推进企业年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办法,研究并科学制定社会保障综合费率,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在完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扩大面向广大农村居民的覆盖范围。
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完善基金市级统筹和省级调剂金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推行职工生育保险。发展企业保险、互助保险等多种保险形式,为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构筑稳健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在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城市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同时,逐步提高每月实补金额。将低收入群众采暖费用纳入社会保障之中,逐步提高城市贫困居民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提高居住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
(三)建设教育强省,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劳动者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
继续加强基础教育,实施《辽宁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和《辽宁省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城区基础教育推进计划》,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保障农村适龄人群接受教育的权力和义务,降低农村初中生辍学率。到2010年,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辽宁省职业教育振兴计划》和《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方案》,以及《辽宁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培养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需要的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办好15所重点职业技术学院。力争创造6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促进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实施《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与建设项目计划》,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到2010年,每年输送本科以上高级专门人才15万人,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12万人,中等专业技术人才20万人,各类计算机和软件人才5万人。建成90个高校重点实验室,15个大学科技园区,新增30个以上高校科技研发中心。集中力量将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大学。加强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环境工程、材料科学和自动控制等学科建设。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要求和《2004-2010年辽宁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辽委发[2004]17号)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限制,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建设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人才队伍,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实施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选拔、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推进“博士后培养工程”,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重视培养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队伍。抓好辽西北地区、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县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海外留学人才回归创业工程,开辟引进国内人才“绿色通道”。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沈阳、大连分市场,构建沈阳、大连两个人才高地。深化人事、职称等各项制度改革,完善各种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弱势群体社会环境
加大对计划生育、弱势群体等领域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质量,为全面提高公民健康和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并举,加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提高人口生育质量。着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问题。完善县级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服务网络,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有效控制农村人口过快增长。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公共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
建立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依法保护残疾人享有的各种权利。完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行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交流无障碍,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有效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风尚。
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妇女教育活动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公益设施建设。
(五)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分配调节力度,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初次分配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次分配要特别注重社会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加快城镇化步伐、发展县域经济、减轻农民负担等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现金收入。
建立政府救济与社会救济相结合、集中救助与经常性救助相结合、生活性救助与开发式扶持相结合的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建立临时救济、大病救助、就学援助和法律援助等配套救助制度。优先解决生活困难的“三老”优抚对象及老劳模、老党员和特困户住房问题,对城市住房困难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房和安居房政策。加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为家庭困难且无自我护理能力的五保老人、特困户、残疾人、“三老”优抚对象提供服务。抓好农村定点扶贫、移民扶贫、开发扶贫,搞好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扶贫。实施扶贫开发工程,逐步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到2005年,解决农村7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到2010年,解决15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全方位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改善道路交通拥挤状况,有效增加城市人均铺装道路面积。完善城市水、暖、电、汽等生活供应系统,提高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能力。兴建大型公共绿地和城市周边林带,绿化美化城市环境。逐步提高城市居民住房标准。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住房功能和档次。发展通讯和网络服务业。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与条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发展信贷消费。促进住房、汽车、通讯、教育、旅游、文化娱乐、绿色食品消费。
(六)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丰富的精神产品
提高精神产品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具有辽宁特色的文化强省。继续实施精品战略,促进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加强以乡镇、社区、广场、老年、校园、少儿文化为内容的社会文化建设。实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有效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物事业。加强档案管理、科研、信息开发利用。加强城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完善农村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站)等公共设施。整合文化资源,做大文艺演出、大众娱乐、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力争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15%以上。
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水平和质量,扩大广播电视地区覆盖率,增强广播电视国内竞争能力。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全省广播电视网络的整合开发,建立数字微波传输系统,逐步实现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和自动化,节目传输交换网络化,力争成为全国省级网络中技术最先进、功能最完备、使用最充分、效益最显著的网络。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到2010年全面普及数字地面电视。
(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人民健康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以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卫生需求为根本,突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两个重点,全面提高公共卫生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中毒以及生化恐怖等突发事件监测、预防和控制的应急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提高城乡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县级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抓好以农村疫情报告系统、农村远程会诊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地方病、传染病的控制能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集中力量建设好20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00个偏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到2005年,完成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建成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多样化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健康指标全部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部分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以青少年体育为重点,抓好城市和农村体育,建立符合辽宁特点的全民健身体系和体育测试系统。积极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加快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结合省情调整竞技体育项目结构,确定新的金牌增长点,同时争取在各类国内外竞技体育竞赛上取得更好的成绩,继续保持竞技体育强省地位。完善社区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成一批大型体育场馆设施,为申办国内国际重大比赛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八)大力发展旅游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适度超前发展,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并重的方针,不断提升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最具活力的产业,创建知名品牌多、文化底蕴深、设施标准高、服务水平好、辐射功能较强的旅游强省。
着力开发一批具有国家级、世界级水平的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旅游项目。重点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特别是列入国家规划的9个重点项目,促进“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将红色旅游、绿色旅游、白色旅游及工业旅游项目建设相结合,打造一批辽宁旅游名牌精品。强化沈、大、丹旅游金三角和辽西旅游带建设,突出全省“三大旅游区”旅游资源产品开发和经营。大力宣传我省“一宫三陵”、“五女山高句丽王城”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推出辽宁“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路。积极做好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宣传、组织、引导和接待工作,加快树立起辽宁旅游在国内外的新形象。抓好旅游会展业,积极推出各种国际性的旅游节大型节庆活动,进一步提高辽宁旅游的知名度。以发展大旅游为主题,大力开发国内外旅游市场,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努力提高全省旅游业质量和效益;积极拓宽旅游就业渠道,更多吸纳安置旅游就业人员,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
(九) 加强社会公德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和谐辽宁创造良好环境
以培养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根本任务,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重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的作用。
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进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平安建设和公信力建设,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为重点,积极构建“大稳定”的工作格局。坚持全方位的安全观,切实加强对敌斗争。立足预防和减少犯罪,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提高执法质量为重点,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全面加强公共危机事件的预警和应变防范工作,主要包括破坏性自然灾害、严重的生物灾害、灾难性技术事故、严重的经济失常和重大社会冲突。探索建立重大公共危机事件预警和应变机制。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民众的识别能力和应变处理能力,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辽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对策措施
(一)深化社会事业各项改革,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
深化社会事业各项改革,按照合理分类、按类施策的原则,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办学制度,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扩大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真正赋予学校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人员安排、教学方法、科研开发、经费安排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快各类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运用政策指导、法规调整、信息导向等手段,引导经营性事业单位转换机制。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做好沈阳、锦州、辽宁歌舞团、辽宁大剧院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健全竞技体育体制,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各级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进入经营性卫生领域,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深化农村卫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加强各类卫生资源的整合,科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二)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促进对外合作交流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是提高我省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社会事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加强同国外友好城市和国际相关组织合作,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社会事业领域国际性交流活动。努力扩大文化对外交流,积极开拓国际文化艺术市场。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和鼓励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利用竞技体育项目的资源优势,合作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以扩大国外旅游客源为主攻目标,强化旅游境外宣传促销活动。积极吸引国外投资,扩大社会事业利用外资的领域和地域。加强国际间社会发展的合作与交流。
(三)努力增加社会公益性事业领域的资金投入
增加资金投入是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明确各级政府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投入的职责,科学定位社会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合理界定财政性资金的投入范围,确立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逐步增加财政支出比例。加强对全局性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投入,支持薄弱环节,扶持贫困地区社会公益性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多渠道筹集社会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社会事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逐步形成规范化的企业直接融资机制。
(四)加快社会事业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社会事业社会化、产业化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探索社会事业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合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积极推动文化与经济、高新技术与文化的紧密结合,用经济规律壮大文化产业,用高新技术手段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形成演出业、音像影视业、文化娱乐业等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大力开发非义务教育蕴藏的潜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体育产业要加快重组和优化组合优质资产,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基础较好、水平较高的运动项目合资合作经营。允许体育人才有序和有偿流动。
(五)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体系
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条件。进一步转变和规范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尽快实现由直接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间接的法律法规手段管理为主,减少政府对社会事业单位的行政干预,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规范社会事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行为。通过政策导向,向社会提供有关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信息。建立重大经济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影响评估制,确立社会事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监测并发布各市社会发展指标综合评价结果,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在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