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辽宁省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修正)>>的通知
辽经医药[2006]218号
各市经济委员会:
我委于2005年7月制定下发了《辽宁省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现总结一年来的实施经验,听取省法制办的意见,结合国家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精神,发布《辽宁省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修正)》,请遵照执行,原《辽宁省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