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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访谈对象】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访谈时间】

202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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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主持人:
  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重要工作部门谈”。为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2017年10月,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请来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张主任您好!今天我们就将社会保险扶贫的相关问题回应大家的关切。介绍一下社会保险扶贫的主要背景、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社会保险扶贫主要是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政府对困难群体进行扶持,帮助他们渡过暂时的艰难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实施社会保险扶贫的意义,可以从三方面理解:第一,这是人社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精准扶贫的又一个实际行动。第二,这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险扶贫的专题部署。第三,这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险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主要从入口代缴、出口提标、贫困人员适度优先3个方面着力。第一,从入口上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一是由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建档立卡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最低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贫困人员缴费能力弱的实际,从“入口”减轻他们的缴费负担。截至2019年底,各地政府为上述三类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1.24亿元。二是阶段性免除部分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2020年底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通过实施代缴和免缴,将上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能有效扶贫和防贫。第二,从出口上提高保障标准。2019年1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一是增设高龄倾斜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参保群体加发5-10元的基础养老金;二是设定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三是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省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通过逐步提高养老金整体水平,有效防止因年老陷入贫困。第三,从对象上体现优先原则。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这条主要针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考虑到他们是困难群体,在享受相关待遇时给予适当优惠,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做好相关制度衔接,保证更多收入来源,增强扶贫力度。
主持人:
  社保扶贫政策确实给予贫困人员一定的帮扶,我省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实施意见》印发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协调财政、扶贫、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精准发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们与民政部门、扶贫办建立了数据交换机制,定期开展贫困人员参保数据分析;我们建立了月调度、季调度制度,动态掌握贫困人员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有力推动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落实落细。到2019年底,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年人达76.6万人,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贫困人员38.5万人,合计超过115.1万贫困人员受益。
主持人:
  今年社保扶贫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呢?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年,我们的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剩余的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全省还有1.4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尚未脱贫;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脱贫攻坚带来新的挑战,农村居民外出务工受阻,收入减少,基层经办机构也要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下稳步实施社保扩面,各级人社部门必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保扶贫工作。
主持人:
  今年社会保险扶贫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哪些?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4月2日,我们会同省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近期还要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2020年实施方案》,推动各地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有效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核实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参保状况,将未参保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指导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政府为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应代尽代;三是将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实现应发尽发。
主持人:
  如何保障社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晓龙:
  为确保完成社保扶贫工作任务,我们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厅党组把社保扶贫工作纳入2020年省人社厅“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任务图,按时序进度持续推进;二是精准聚焦,与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共享数据,精准确定扶贫对象;三是强化督导,适时组成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调研,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四是验收考核,严格核验贫困人员参保情况、政府代缴情况和待遇发放情况,查验相关工作台账,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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