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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访谈对象】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访谈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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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主持人:

  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重要工作部门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实际,辽宁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文件精神,帮助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尽快通过文件政策实现就业创业愿望,今天,我们有幸的邀请到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吴厅长您好!今天我们将就强化就业工作的有关的情况回应大家的关切!

主持人:

  我们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背景情况?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若干意见》的起草和出台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刚才已经提到,2019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部署要求的实际举措。(二)积极应对稳就业风险挑战。去年以来,我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但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风险挑战增多,中美经贸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影响进一步显现,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所上升,稳就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容低估,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三)回应企业和劳动者的期盼。2018年底,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了一系列稳岗位、促就业、保生活的政策措施,受到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普遍欢迎。从实施情况看,大家既希望延续降费、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也期盼在鼓励企业吸纳、支持灵活就业、加强托底安置、强化兜底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多扶持。特别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冲击较大,需要出台相应举措援企稳岗扩就业。《若干意见》出台紧贴群众需求和基层诉求,旨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就业创业的获得感。

主持人:

  请您谈谈省政府此次出台稳就业若干意见主要特点有哪些?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省政府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形势、就业局势和企业的阶段性长期性影响,制定出台稳就业的若干意见,立足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当前面临的最为紧迫困难问题,从保复工、降成本、促发展、惠民生等环节入手,做到全力防范疫情、平稳复工复产和增强发展后劲同步。一是体现协同性,注重与国家、省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协同联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最新政策精神和辽宁企业、基层实际的无缝衔接,打出稳就业的政策“组合拳”。二是体现公平性,注重重点帮扶与普惠支持兼顾,既力争政策效果最大化,又考虑各方承受能力。三是体现精准性,对国务院文件中需要省级层面加以细化的内容,明确具有辽宁特色的政策标准、范围、期限,体现辽宁担当。四是体现灵活性,在国家规定期限内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同时在增强各市政策自主权、减少基层执行难度上下功夫。

主持人:

  请您谈一谈若干意见中对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方面的具体举措?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疫情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冲击较大。为最大限度减少负担成本,帮助他们渡过经营难关、稳定员工队伍。若干意见主要采取了缓、减、免、降、返、补、提、延等手段。“缓、减、免、”就是缓缴、减征、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降”就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以及物流、税费、房租、电价等;“返”就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就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工培训补贴,失业补助金和孵化载体专项补助等;“提”就是提高普通性稳岗返还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延”就是延长或顺延稳岗返还、职工培训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困难人员公益岗政策期限等。

主持人:

  在帮扶保障民生领域,若干意见采取了哪些举措?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主要是突出精准施策,坚持兜底线与提素质同步,稳妥应对疫情对就业的短期和滞后影响,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不同需求分类施策,将2020届和2021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补贴和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为农民工创业提供服务,明确外省籍农民工,特别是湖北省籍农民工,因疫情影响滞留我省可享受有关政策;精准划分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个性化援助;落实吸纳就业、见习、培训、社保补贴,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帮扶政策,为劳动者提供更丰富就业创业选择。

主持人:

  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方面,若干意见有哪些具体举措?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若干意见中明确要加快推行和做实做细智慧化、便民化公共就业服务,发挥第三方社会招聘网站作用,增加网络招聘活动,推广远程面试;开放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全省共享;强化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重点企业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跟踪服务。

主持人:

  若干意见出台后,还将采取哪些举措抓好稳就业工作落实?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省人社厅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稳就业力度,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若干意见的宣讲解读,让政策享受对象应知尽知。二是指导各市尽快出台配套措施,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适时出台有利于基层操作执行的实施细则,深入抓好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行动,让企业得到更多支持,让群众得到更大实惠。三是跟踪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充分考虑疫情冲击影响,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精准调整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兜住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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