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4号)要求,结合鞍山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鞍山市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在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anshan.gov.cn)公开发布。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鞍山市通过市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146条,政府文件查询系统栏目公开文件319份“建议提案答复384重强抓专项行动执行情况168条,新闻发布会43次,“财政信息”219条,编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13。机构改革后,各地区、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9件次,通过网站方式申请43件次、信函方式申请15件次、当面方式申请1件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公开、公开审核、政策解读等制度和要求。2019年,按照要求推行预公开,有9项重大决策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53份政府文件进行公开审核,并要求政策解读与政府文件一并报送、同步公开,政策指导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实现了100%;还对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文图表的解读方式,让百姓更加直观了解政策要点和变化。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重点民生信息公开。2019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157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信21扶贫政策、扶贫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150生态环境相关信息68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促进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875 

  (四)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9号)精神,针对“栏目不更新”、“为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未提供办事服务”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检查整改。加强栏目保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联通鞍山8890民生问题大数据平台,畅通网民咨询建言渠道;对接鞍山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市民办事服务“一网通办”,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合格达标。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打造最优在线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我市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确定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我们制定了《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19〕1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鞍政公领办〔2019〕1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鞍政公领办〔2019〕3号)采取实地检查和网上核查相结合,历时两周对全市42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公正客观地梳理分值,并将检查情况逐条梳理,反馈给各单位,要求限时整改。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管理规定,对抽查不合格的政府网站进行责任追究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印发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共计12次,对存在问题的网站进行点名通报,提出整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80

规范性文件

28

28

12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3

63

9181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34

15

432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4

95

5516

行政强制

78

13

2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9

4905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4

 1

 0

 3

0 

 0

 1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8

 0

0 

 2

 0

1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1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1

 0

 0

0 

 0

0 

3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8

 0

0

 3

0 

1

1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0

 4

1 

1 

36 

19 

0 

1 

10

 30

 3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原条例11年来的工作实践经验作出很多完善和改进。但由于缺乏系统地业务知识培训,使得一些地方的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新要求,2019年12月6日,我市组织召开了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培训会议,邀请省政务公开办领导来鞍授课。各地区、各部门50家单位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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