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总体情况 

  我市编制印发《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沈政公开发〔2019〕1号),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紧贴时代特色,以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地区、各职能部门网站为依托,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并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分别设立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13大栏目,65个子栏目,进行分类展示,以政府信息全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366条,主动公开市政府规章2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25件并对其中11件进行了图文解读,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43件并对其中25件进行了图文解读,全年沈政发、沈政办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沈阳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上进行查询。“沈阳政务”微信号发布信息737条,“沈阳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50条。 

  2.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 

  我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2场,创场次历史新高。各地区、各部门累计357家次通过“沈阳发布”平台进行权威发布,累计到会采访记者3000多人次。策划“营商环境”“全市两会”等专题发布会,积极应对突出事件,召开“沈阳棋盘山山火扑救情况”等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了以周发布制度、例行发布制度、应急发布制度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的新闻发布体系。据统计,中央、省(海外)、市属和网络媒体及新媒体刊发(播)原创作品6000余篇,新闻发布平台已经成为我市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阵地,有效引导舆论的重要手段,为助力沈阳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情况 

  沈阳电视台新闻频道《沈阳新政》播出332期、《政策说明书》播出359期、《数说沈阳》播出48期;编撰印刷年度读本《政策说明书》共2册1000本,拟向全市社区免费发放,读本内容丰富,贴近民意,涵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才新政、供水供暖等16个大方面、103个最新政策解读;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政务公开专栏制作49期,做了200余个政策解答。全年发行《沈阳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共发布法规、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大事记84篇,解读文件13篇。 

  4.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我市于2019年5月15日当天组织全市70家单位,开展了以“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各部门联动的方式进行,主会场邀请330余名企业家,面对面向企业解读我市惠企政策,“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和创新;分会场和各部门采取现场宣讲、现场办公形式全方位、“保姆式地为企业嫁接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企业需求。活动受到了各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市严格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一是进一步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共1159件。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加强会商研究。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召集相关地区和部门共同研究会商,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优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 

  我市对拟以沈政发及沈政办发名义发文的,要求报送单位上报代拟稿时必须提出公文属性认定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对报送意见进行审核,符合发文做到正式印发的公文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和密级等标识,进一步规范了发文程序。 

  2.加强对政府系统网站群监管 

  全市共普查系统内政府网站54家,现已完成12轮次网站检查,累计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网站647次,主要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对发现问题的网站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责。同时,积极接受网民监督,核实并反馈我市有关地区或部门网站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信息249条,目前已全部100%办结。 

  3.提高群众获取信息便利度 

  为群众更好更快获取便捷信息,我市建立信息“两微一端”发布平台的手机客户端和云适配版,积极组织人员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全市信息的发布。同进,我市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4次摸底清查,据统计全市现有各区县政府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100个,各部门政务新媒体109个。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 

  编制发布了《沈阳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及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市政务云、网站群、安全运维保障单位开展各项运维保障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与技术升级”工作;完成政府考核类48家网站、政府非考核类网站23家纳入集约化平台。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IPV6升级改造工作,现已完成35家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调整工作,栏目调整593个,其中涉及新增253个,调整更名239个,合并迁移45个,删除56个,功能调整完成后上传政务公开类信息总数6000余条。在“2019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暨第十八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沈阳市委市政府门户网,获得副省级城市政府网站评估第10名,比2018年排名提高4位,省会城市政府网站评估第15名,比2018年排名提高2位。 

  2.市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 

  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于2019年3月正式上线运行,互联网访问量超过770万人次,日均访问量已攀升至12万人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功能是:为本地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政务服务的总入口、总集成和总枢纽。目前,一体化平台已归并了539(市级51)个部门的9538(市级1461)个事项的网上服务入口,可网办比率达到95.2%。平台集成提供了34个版块的服务,与24个部门的49个系统完成对接,已有437(市级35)个部门直接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为市、区、街、社2106个部门提供统一业务办理平台,共计有5893个业务办理人员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情况 

  我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沈阳市绩效考核体系“督查督办指标”中,“督查督办指标”占绩效考核的5%,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共用指标和分值,并进行分数的核定汇总。按照2019年依据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全年按照节点指标任务,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成绩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督查室汇总报市委组织部绩考办。 

  2.自查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活动,多次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全市各单位电视电话协调会,对照省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指标,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年共解决28项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效果较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社会评议情况 

  为更好的接受社会评议监督,我市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聘请了20名企业家担任沈阳市政务公开监督员,建立了政务公开企业家群,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企事业家座谈会,积极收集基层的各种问题诉求,限期解决反馈给企业代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建立起了长效机制,以新模式推进政务公开“三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数量

规章

2

2

116

规范性文件

260

102

22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

54

6216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9

214

24288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4

增151

3414635

行政强制

87

增27

78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74

21.36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12

17

0

24

4

2

11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10

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2

7

0

4

0

2

49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5

0

0

7

0

0

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2

0

2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5

1

0

0

1

0

1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9

1

0

10

0

0

4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42

1

0

1

0

0

4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8

2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42

1

0

0

0

0

43

(七)总计

1098

16

0

24

3

2

11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5

1

0

0

0

0

2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4

25

6

4

69

3

14

4

17

38

14

2

3

8

2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五公开”的认识需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仍是薄弱环节,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践需进一步完善健全;二是对政策解读力和解读时效需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覆盖面不够全,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三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未全部完成。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覆盖权利运行全流程,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将决策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提报、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机制,推动多种渠道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生动化解读,着力讲透政策内涵,凝聚各方共识;制定涉企重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三是持续推进我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工作,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我市政府系统网站迁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