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由辽宁省公安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精神,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及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重点,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制定了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9年,省公安厅新媒体建设持续稳步向前发展,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不断规划和改进栏目设置,开辟政务公开和相关重点工作等专栏。2019年,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30104条;“平安辽宁”微博发布信息7234条,与网民互动24000余人次;“平安辽宁”微信发布信息1022条;“警方发布”微信总阅读量超过500余万;“辽宁公安”抖音,发表作品20余部,总点击量9000余万,点赞590万,评论70余万。在政务微博排行榜的数据统计中,“平安辽宁”微博继续名列“辽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辽宁十大公安系统微博”前列,荣获“2019年度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优质矩阵引领力账号”。依托政务网站,省公安厅继续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家纠”活动,同时又创新开展了“营商环境大家评”等活动,将公安新媒体工作同公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助推各项公安工作向纵深开展。

  2019年,省公安厅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60余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刊发各类稿件2000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200余篇。

  2019年,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信函申请18件,网络申请3件。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提起行政复议1件,无败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2

 2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2

1.577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1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1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9 

 0

0 

 0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对服务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开展的少。

  2020年,省公安厅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继续加强省公安厅“一站双微”等新媒体建设和信息维护,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宣传、公开力度。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继续加强全省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全省公安机关整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