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13〕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8日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
文 本

目 录

   
  第一篇 发展战略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二章 战略目标
  第二篇 总体布局
  第三章 形成功能分区
第四章 优化空间结构
第五章 构建开放格局
  第三篇 功能板块建设
  第六章 工业开发板块
第七章 港口物流板块
第八章 城镇建设板块
第九章 旅游休闲板块
第十章 农业渔业板块
第十一章 生态保护板块
  第四篇 岸段保护与利用
  第十二章 丹东岸段
第十三章 大连岸段
第十四章 营口岸段
第十五章 盘锦岸段
第十六章 锦州岸段
第十七章 葫芦岛岸段
  第五篇 实施保障
  第十八章 提升保障能力
第十九章 完善体制机制

前  言

辽宁海岸带东起鸭绿江口、西至山海关老龙头,大陆岸线长2110公里。规划范围包括:海岸线向陆域延伸10公里、向海域延伸12海里(约22公里),陆域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1万平方公里。行政区划涉及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6市的28个县(县级市、区)。2011年末,行政区划范围内总人口1287.5万人,占全省30.3%;地区生产总值9211.6亿元,占全省4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546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1.0%。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国务院2009年批复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的落实和深化,是指导辽宁海岸带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城镇布局的纲领性文件,是辽宁省各部门和海岸带各地区编制相关规划、进行项目布局、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依据,对强化海岸带保护和规范海岸带各类开发行为、实现海岸带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规划》是具有约束性的综合布局规划。规划基期为2011年,规划期到2020年。《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保护功能区和重点建设功能区。规划期内,严禁改变《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的性质;严禁改变《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区位置和用地规模;严禁在《规划》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内开展工业、城镇、港口等开发建设活动。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与相关部门规划和地区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在规划期内,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执行,规划范围内的海域开发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执行。

第一篇 发展战略

辽宁海岸带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把握机遇、扬长避短,显著提升保护和利用水平,努力开创稳定、快速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海岸带开发意义

  有利于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加快辽宁海岸带开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辽宁沿海地区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辽宁乃至整个东北的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辽宁海岸带开发,有利于强化与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促进经济一体化进程。
有利于落实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东部率先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阶段,加快辽宁海岸带开发,有利于实现东部资金、人才、技术的进一步集聚,促进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加快辽宁海岸带开发,有利于海岸带扩张增量、提升品质、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引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有利于优化辽宁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在人口、产业向海集聚和开发蓝色海洋的发展趋势下,加快辽宁海岸带开发,有利于推动蓝色海洋经济的发展,实现开发重点由内陆向沿海延伸;加快辽宁海岸带开发,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辽宁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有利于打造海岸带优越的人居环境。在以人为本、一切发展均应以满足人的生产、生活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现代发展理念指引下,加快海岸带的科学开发、提升宜居环境支撑能力,有利于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工作条件优越、城乡品质上乘、宜居宜业的富庶美丽家园。

第二节 面临机遇与挑战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机遇。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作为首要任务,要求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格局。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辽宁海岸带形成兼顾保护和利用的开发格局提供了机遇。
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带来的机遇。开发蓝色海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期趋势。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实现人口、产业向海岸带地区集聚,已成为发达国家和我国发达地区成功的经验。辽宁海岸带具有发展海洋经济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目前海洋国土开发程度不高。随着蓝色海洋经济的建设,将为辽宁海岸带的发展提供机遇。
进一步推进东部沿海开发带来的机遇。改革开放初期,珠三角地区凭借临近香港的人缘地缘优势,推动了沿海第一轮开发。上世纪90年代,长三角地区依靠广阔的腹地和良好的生产配套能力,推动了沿海第二轮开发。当前,在创新驱动的背景下,环渤海地区有望凭借雄厚的科技和人力资源优势,引领沿海第三轮开发。开发重点的北移为辽宁海岸带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深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带来的机遇。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已实施两个“五年规划”,未来将着力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提升区域发展质量,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为辽宁海岸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辽宁海岸带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包括如何有序布局产业体系,缓解已经出现的产业同构和恶性竞争;如何依托科技创新实现海洋经济的战略性突破,不断提升竞争力;如何通过经济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和社会建设,形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第三节 发展优势与劣势

  区位优势显著。辽宁海岸带是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日本和朝鲜半岛隔海隔江相望,与俄罗斯、蒙古空间临近;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结合部,是京津的经济辐射区,是东北地区出海的前沿区域,2011年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均占东北三省50%左右。
腹地潜力巨大。广阔的东北腹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产业基础、雄厚的技术人才储备,是具备较强人口、产业集聚潜力和后发优势的地区。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1年,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万亿元,是2005年的2.6倍。
资源丰富多样。土地资源丰富,平原面积占规划区的90%以上,有约3000平方公里的低产或废弃盐田、盐碱地、荒滩和滩涂。海域面积广阔,渔业资源丰富。宜港岸线资源丰富,有400公里的深水岸线,有多种近海亲海空间以及不同组合的自然景观。
发展基础雄厚。辽宁海岸带是全国装备制造业和重化工业基地,造船、机床、内燃机车、成套设备具有国际竞争力,石化、冶金工业在国内具有重要地位。拥有1个特大城市(大连)、4个大城市(锦州、营口、丹东、盘锦)和1个中等城市(葫芦岛)。
基础设施完善。沿海6个综合性港口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沈山、哈大等干线铁路以及沈大、沈山、丹大、盘海营等高速公路形成了高效的集疏运交通网络,大连、丹东、锦州等3个空港已开辟117条国内和36条国际航线。
辽宁海岸带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劣势和不足,主要包括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局部海洋环境恶化,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鼓励创业创新的环境尚未普遍形成。

第四节 保护与利用现状

  开发利用全面展开,保护治理亟需加强。港口、园区、新城区建设全面展开,海岸带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迅速增加。与此同时,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较为普遍。自然岸线不断减少,滨海湿地生态退化,近岸海域水体质量未见好转,海洋灾害风险增加。
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布局无序问题突出。开发框架全面拉开,基本形成以大连为核心,以营口—盘锦都市区为重要集聚区,以锦州、葫芦岛和丹东为两翼的空间开发格局。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海陆之间、区域之间、城镇之间缺乏衔接,保护和开发功能之间存在冲突,港口设施和产业园区重复建设现象依然严峻。
发展规模增速较快,发展质量有待提升。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占东北三省的比重为20.1%,比2005年提高7.2个百分点。但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拉动,产业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现代服务业比重相对较低,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海洋经济起步缓慢。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粗放开发比较普遍。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加快,滨海景观带和绿色开敞空间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品质明显提升。但工业园区占地规模偏大、集约化程度偏低;港口资源开发各自为战,海港陆域和航道利用效率不高;城镇新区未能集聚足够的人口和产业,房屋空置和用地空闲问题亟待解决。

第二章 战略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海岸带资源保护与资源利用相协调、陆域功能与海域功能相统筹、生活岸线与生产岸线相匹配、宜居与宜业相促进的要求,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加快功能区建设,优化空间结构,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海洋强省建设的进程,努力把海岸带打造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美丽家园,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制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实施功能分类管制;确定不同板块和岸线的功能定位,规范开发秩序;推进功能区建设,努力实现从国土功能分工合作中出优势、从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中出效益。
坚持集约开发、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控制园区规模,杜绝将降低门槛作为招商引资条件,合理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布局,提高产业空间利用效率;合理控制新城、新区建设数量和规模,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避免分散布局;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海岸带建设。
坚持合理保护、持续利用的原则。在生态功能与开发建设功能出现冲突时,优先保障绿色生态空间的需要,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严格保护生态、农业渔业和旅游休闲功能板块,坚决取缔对各类重点保护区的蚕食行为;控制国土开发的规模和强度,禁止在沿海经济带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新的污染源,确保海岸带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合作开放、统筹协调的原则。加强区内区外、国内国外的开放合作,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强海岸带陆域部分与海域部分的统筹,实现陆域和海域统一规划、统一功能、统一管理;加强不同功能区内部的统筹,避免国土空间开发失衡;加强不同地区间的统筹,促进区内互利合作与共同繁荣。
坚持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原则。探索园区和港口分工合作、地区间共同治理环境和保护生态、交界地带共建新城和新区的体制机制,逐步消除海岸带资源利用的竞争冲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发展的软实力,促进创新能力提升与经济同步增长,实现辽宁海岸带较好较快发展。

第三节 功能定位

  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平台。充分发挥东北地区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门户作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强化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对外开放平台。
环渤海经济圈临港产业带。依托现代化港口体系,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种市场,以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原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做大做强临港工业,打造环渤海临港产业带。
东北地区滨海宜居城镇带。合理利用近海、亲海空间,推进港区、园区、城区一体化建设,显著改善城镇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又好又快建设城市新区,做优做特小城镇,打造滨海宜居城镇带。
我国北方高品质滨海休闲旅游带。合理开发利用滨海旅游资源,发展现代旅游新业态,建设滨海特色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滨海观光走廊,培育极具吸引力的旅游品牌,打造滨海休闲旅游带。
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整合港口资源,拓展港口功能,分类推进港口发展,不断扩大港口物流规模,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现代化港口群,完善集疏运体系和航运体系,打造国际航运中心。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辽宁海岸带建设成为空间结构有序、经济实力雄厚、人居环境优越、社会和谐繁荣的幸福家园。
打造布局有序的空间结构。形成以海岸线为轴,成片保护、集中开发、疏密有致的战略格局。显著提升海洋与陆地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的水平。统筹配置浅海养殖岸线、港口岸线、工业岸线、城镇  建设岸线、旅游景观岸线、生态保护岸线,自然岸线占海岸线总长度35%以上,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00公里。
建设分工合理的功能区。形成定位明确、优势互补的重点建设和重点保护功能区,实现生产空间高效集约、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陆域重点保护区和重点建设区比重控制在86:14,海域重点保护区和重点建设区比重控制在88:12,重点保护岸线和重点建设岸线比重控制在79:21。
形成实力雄厚的人口产业集聚带。经济保持快速发展,装备制造、原材料工业优势不断增强,旅游休闲产业、绿色农产品产业蓬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服务业加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实现人口和经济向海岸带的有效集聚。
营造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资源消耗强度显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地表水水质显著改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加强,公共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基本建立。

第五节 前景展望

  空间结构更加优化。以全国主体功能区为引领,按照海岸带功能分区,辽宁海岸带的工业、城镇、港口、农业、旅游和生态格局得到不断完善。分工合作、良性互动的工业园区体系、港口体系和城镇体系基本成型,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农业基地、旅游休闲地和生态保护区的生产和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资源利用更加集约。国土资源闲置浪费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基本杜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显著加强。园区和城镇建成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有所提高,单位土地资源产出效率大幅提升。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实现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节能降耗体系趋于完备,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形成。
经济实力更加雄厚。与京津合作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对接显著加强,内陆人口和产业实现向海岸带持续集聚。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得到积极稳妥推进,建设成为环渤海经济隆起带。
辐射带动更加有力。海岸带与东北内陆的区际综合运输通道得到完善,东北对外开放和联系的门户功能显著增强。区内外产业体系加快整合,资源互补、产业关联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金融、研发、教育、医疗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对东北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
宜居环境更加优美。滨海宜居城镇带和旅游休闲带的品牌建设取得辉煌成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海岸带建设的实惠。生产生活软硬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不断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对优越生活空间的需求、以及产业结构升级对高效生产空间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国土管理更加精细。依法行政、依规划行政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国土空间功能管制和国土空间结构优化显著加强。区域间互动合作机制运作有效,陆地国土保护利用与海洋国土保护利用得到合理统筹。计算机和遥感技术等科学手段普遍用于海岸带管理,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修订更加科学精准。

第二篇 总体布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确定区域功能类型,优化国土空间结构,规范保护开发秩序,拓展开放合作领域,将辽宁海岸带建成环境友好、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开放创新的现代化区域。

第三章 形成功能分区

第一节 划分依据

  依据自然生态要素地域分异规律和资源环境对人类活动的空间适宜性要求,坚持尊重自然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合理保护与有序开发相结合、区际关联与内部均质相结合、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辽宁海岸带功能类型区。
自然本底条件。依据对地形条件、生态系统重要性、生态脆弱性以及海岸线资源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揭示地域功能定位趋向。关系到生物多样性保护或较大范围区域生态安全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分布区、重要物种栖息地、重要水源涵养地、海岸滩涂湿地以及地形坡度在25°以上易发生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区域,应被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保护利用现状。土地利用反映了地域功能类型的现状轮廓,依据土地利用合理性评价结果和用地建设强度,判定地域功能类型归属。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林地、内陆滩涂以及地  形坡度25°以上的退耕坡地属于重点保护类型,耕地、园地、农村居住用地以及适于旅游休闲和水产养殖的区域也划归重点保护类型;城镇、工矿和港口物流用地,人口和产业集聚程度高,建设强度大,属于重点建设类型。
开发建设增量。依据自然本底条件、后备适宜建设用地潜力和近海海域环境质量评价结果,统筹考虑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及对海岸带开发建设的总体布局指向,综合权衡和核定城镇建设、产业园区和港口物流设施布局对国土空间占有增量规模和拓展方向,将2020年前的开发建设增量纳入重点建设类型。

第二节 区划方案

  按照功能区划分依据,在对自然本底条件、保护利用现状及开发建设增量需求进行单要素和综合集成评价的基础上,将辽宁海岸带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重点建设区。
重点保护区。主要功能是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以及粮食、农果产品、水产品生产和旅游休闲。包括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保护区,林地、草地、内陆水域和滩涂,以及耕地、园地、农村居住用地、具有旅游休闲功能的滨海岸段和海岛等区域。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12395.99平方公里,占陆域规划总面积的比重为85.66%;海域重点保护区面积18343.01平方公里,占海域规划总面积的比重为87.58%;重点保护岸线长度1595.28公里*,占海岸带岸线总长度的78.76%。
重点建设区。主要功能是城镇建设、工业开发和港口物流。重点建设区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具备进行规模化开发建设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区域。包括现状城镇、工业、港口码头用地和2020年前的规划建设用地。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2074.32平方公里,占陆域规划总面积的比重为14.34%;海域重点建设区面积2600.57平方公里,占海域规划总面积的比重为12.42%;重点建设岸线长度430.32公里*,占海岸带岸线总长度的21.24%。

 


*矢量图测定岸线长度

 

表2-1 辽宁海岸带功能区划

第三节 重点方向

  重点保护区。加强陆域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整治重点海域生态环境。陆域各类保护区、近岸岛屿和近海自然保护区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目的不一致的开发活动。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都市农业和经济林果业。适度开发岸线、海岛与内陆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休闲业及配套产业。合理利用沿海滩涂发展现代渔业养殖,适度发展近海捕捞业。
重点建设区。科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优化空间布局形态,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推动快速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升级,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优化提升城市综合职能和人居环境品质,重点培育有发展潜力和联动效应的新城区。

第四节 建设任务

  重点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防止生态建设对栖息环境的负面扰动;加快土壤侵蚀治理,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农田标准化改造,巩固高产稳产粮食主产区。鼓励特色农果业、水产养殖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品质、单产及现代化管理水平;强化农渔业仓储物流和加工能力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加快滨海旅游休闲空间改造建设和旅游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城区发展与旅游功能的融合,形成高品质旅游新城区和滨海都市旅游圈。打造海岛旅游链,提升海岸带旅游吸引力。适度集中布局农村居民点,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重点建设区。分类引导各类工业园区发展,提升国家级园区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省级园区产业集群质量。协调推进港口城市、工业城市和中心城市建设,优先发展城市新区,改造提升老城区,适度控制中心镇以下城镇建设空间,将海岸带打造成国家级沿海城镇带。重点建设综合性港口,适度发展地方性港口,完善陆岛运输及旅游码头、渔港建设。

第五节 管制原则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海岸带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总体规划、部门规划需求,以优化空间结构为导向,以推进功能区形成为抓手,结合重点岸段的战略定位、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合理调整用地结构,逐步控制和压缩农村居住用地,有序扩大城市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合理分配存量用地,在挖潜提升现有用地效率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新增建设用地配给规模。
坚持生态环境为本。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塑造美丽岸线景观。充分发掘海岸带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保持岸线景观的连续性、完整性。合理安排沿岸城镇与工业布局,将旅游服务功能和休闲功能的打造作为新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塑造具有魅力的岸线景观。

第四章 优化空间结构

第一节 构筑基本框架

  着眼陆域海域长远发展,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打造成片保护、集中开发、进度有序、疏密有致的保护开发格局,勾绘海岸带功能布局互为支撑、开发保护协调并行、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蓝图。
以黄、渤海岸为两翼,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速渤海岸线集约开发,强化新城新区建设,壮大提升都市区规模和品质,推进城市化发展,打造东北地区人口和产业集聚带;有序推进黄海岸线低密度开发,点状建设,片区保护,形成生态保护、特色发展并举的开发格局,为未来地区可持续发展留有空间。
以海岸线为纽带,统筹海域陆域保护利用格局。加强海岸线向陆地侧延伸10公里陆域、向海洋侧延伸12海里海域功能衔接,同步强化海陆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岸线开发与陆域建设,实现海陆空间统筹发展、协调布局、互惠互利、共建共赢。
以园区、城镇、都市区为主要形态,塑造集聚集约的重点开发格局。积极培育重点镇、规模较小的园区和新城区,逐步形成职能定位明确、设施网络完善、规模集约发展的新增长极,缓解旧城资源环境压力,引导人口、产业向新城新区有序集聚。协调相邻城镇间竞合关系,强化跨区域城镇内部分工协作,加快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同城化进程。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强化营口—盘锦重点支撑作用,壮大锦州—葫芦岛渤海翼和丹东黄海翼,优化四大都市区内部空间协调布局,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以斑块、廊道、保护区为重点,构建网络状的生态保护格局。加强城区、园区、路网绿化建设,增加人口、产业集聚区绿地面积。保护岸线、河流和林带的开放特性,加快形成海岸带生态廊道。严  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管控措施,扩大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陆域和海域动植物的天然空间。串连生态源地与生态斑块,构建网络状的生态安全格局,维护自然风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资源品质。
以复合高效利用海岸带国土空间为目标,打造疏密有致、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开发格局。优先保护、适度开发,稳定粮食生产安全,增强旅游服务功能,形成点开发、线利用、面保护的空间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农业渔业和休闲旅游产业,引导超载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稳定耕地数量和质量,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控制农村居民点扩展。按照旅游发展要求,保持岸线、滨海观光道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合理布局旅游休闲服务网点,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

第二节 统筹海陆配置

  按照优先保护、差别开发的总体要求,强化海陆国土空间功能定位,明确岸线、海域、陆域国土空间的保护和发展重点,统筹海陆国土空间的保护利用。
加强海陆生态同步保护。加强陆域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河口湿地、沿海防护林、滩涂生态系统安全,同步推进邻近海域污染防治与开发管制;实施重点海域生态综合整治,同步保护、修复邻近陆域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持海陆生态系统完整性,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强化海陆资源协调开发。综合评价海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开发利用适宜性,科学规划,合理定位,协调海陆功能布局,统筹海陆开发与保护配置,明确岸线生产与生活分工,逐步减少高强度水面养殖规模,提升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海陆生产、生活空间格局稳定。
合理控制海陆开发节奏。严格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制度,遏制围填海增长过快的趋势,确保地区围填海控制面积符合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保障经济开发程度与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节约集约用海用地,维持不同功能区间功能互不干扰、协调共存。
拓展海陆统筹规划领域。加强沿海地区行业规划、空间规划之间相互衔接,协调利益主体用海用地矛盾,构建海陆协调发展规划体系,统筹海陆设施共建共享,推进海陆污染同防同治,提升海陆资源环境承载力。

第三节 优化功能组合

  按照推进形成海岸带功能区的要求,以海岸带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生态安全格局为基准,以发展壮大区域经济为重点,以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方向,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组合,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港区、园区、城区一体化。提升港口物流集散辐射能力,提高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推动邻近港口城镇的产业园区对外开放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现有邻近城镇产业园区、港口园区建设,发挥城镇辐射带动作用,降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配套投入成本,规避重复建设和低效利用,促进地区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引导人口劳动力有序向城区集中居住,提升城镇对港口及产业园区的服务支撑能力,推动滨海房地产业和城市综合服务业发展;预留生态和农业空间,优化城市化工业化地区生态环境,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构筑宜业宜居环境。以海岸线及海湾、河道水系、生态廊道和城镇间通道为基本骨架,以重点生态保护地段为节点,以农渔业用地为片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学保护与开发海陆资源。加大特色文化挖掘、历史遗迹保护、生态景观修复力度,加快特色旅游和都市农业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市化工业化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努力建设风光秀美、生态和谐、功能齐全、设施先进、交通便捷的宜业宜居宜游空间。
发展海陆循环经济。积极探索统筹海陆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农业规模化生产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与重点绿色节能工程,增强创新型城市科技服务功能,推动城市与园区之间“产、学、研”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和应用力度,降低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对生态空间的负面影响。
优化功能复合空间。推动海水养殖业、休闲农业及都市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的旅游价值;创新发展工业园区、港口旅游业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护城镇组团间自然生态系统与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化地区生态环境;加快虚拟空间构建,节约实体空间;增大复合空间在海岸带开发中的比重,提升资源、空间利用效率。

第五章 构建开放格局

第一节 提升对辽宁的带动能力

  发挥临海及对外开放合作便利的优势,强化与省内其他地市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对辽宁全域的辐
射、引领和带动能力。
强化辐射引领作用。打造全省城镇化、工业化引领区,鼓励人口与产业向海岸带集聚。打造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先导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在海岸带率先发展,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省转变发展方式的示范区,以宜居宜业环境建设为重要内容,强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引领全省走科学发展道路。打造全省参与全球竞争的战略区,激发海岸带外向经济的发展活力,促进全省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转包、吸纳国际生产要素,建立和巩固国际分工优势。
全面提升服务功能。以技术和资金为核心,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层级,构筑科技孵化成果向全省产业化转移的基地。以滨海休闲和度假为特色,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高品位建设滨海生态旅游带,打造最佳亲海游憩目的地。以港口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功能,合力建设以大连港为核心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大力发展会展业,举办进出口交易会、高新技术洽谈会、商品博览会等,建立专业化、国际性的交流和推介平台。
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能源与资源综合调配网络、生态屏障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等领域,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对接,共同提升全省国土品质。打通省内主要运输通道,建设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网络覆盖面广的综合交通运输网。实施重点河道跨区整治工程,明确流域各类跨界水质控制断面及考核目标,积极开展流域干流沿河生态带建设,通过系列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区域性缺水问题。依托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重大工程项目,联合实施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构筑科技创新体系。

第二节 加强与邻省的分工合作

  创新机制,扩展腹地,增强互补,南靠北进,深化面向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区域合作。
促进产业合作优势互补。强化与环渤海地区的京津冀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充分利用北京在政治往来、对外开放中的枢纽地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空间,进一步深化区域间在研发和高新技术、基础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渤海环境保护治理、滨海休闲旅游开发、滨海都市农业和海水养殖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工业走廊在现代物流、重化工业、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分工协作,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助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挥内蒙古东部地区在能源、矿产、农副产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推进能源、冶金、重化工等产业的分工协作,共建资源、产品市场和出口加工合作区。
打造区际综合运输通道。积极推进东北东部、中部、西部三条运输通道建设,构筑高效便捷的东北地区出海大通道。优化提升京哈运输通道、哈大运输通道,推进渤海海峡跨海运输通道建设,打造我国南北交流的重要枢纽。积极推动口岸开放,增加数量,提升等级,建设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为龙头、东北腹地保税物流中心和内陆无水港为节点的东北保税物流网络。
创新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加强环渤海地区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消除行政壁垒,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维权联动机制和检测结果互认制度,支持加快形成公平开放、规范统一的大市场。积极开展区域技术、人力资源、无障碍旅游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加强在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反倾销和产业损害预警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节 打造对外开放门户体系

  搭建平台,强化开放,转变方式,近联远扩,拓展面向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和亚太地区的对外开放合作领域。
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发展对朝合作,加强双方在纺织、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矿业开采与加工等产业的国际经贸合作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旅游大通道、精品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领域的合作共建。选择一批重点园区,开展与东北亚国家和地区在信息技术、钢铁冶炼与精密加工、船舶与汽车制造等产业的合作,以高端产业协作提升区域开发品质。开展中俄在技术含量高的资源加工业、深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机械制造业领域的全面合作,以园区为载体促进中俄产业互动协作。
打造对外开放前沿基地。发挥海岸带的窗口优势,培育优良国际金融商务发展环境,构建东北地区企业资讯平台,打造东北走向世界的合作业务中心和资金信息枢纽。汇聚东北外向型企业和关联产业,把海岸带建成招商引资的主平台、人才资本技术集聚的主阵地、创新创业的集聚地。提升海岸带集装箱联运与国际中转、物流配送、邮轮客运等功能,发挥前沿的集聚效应,加快建设与俄罗斯远东地区、朝鲜半岛的铁路网络,鼓励增开大连至东北亚国家主要城市的空中航线,增强前沿的辐射效应,构筑以海岸带为前沿、连接东北亚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转变外向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信息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争取大、中、小企业并重的产业集群式转移。重点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海外智力,鼓励外商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形式设立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外建立营销中心、生产基地、研发机构和经贸合作区。在巩固现有能源、资源境外合作基础上,通过控股、参股、直接投资等方式,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发铁矿、煤炭、原油、森林等资源,建立境外能源与资源合作基地。

第三篇 功能板块建设

强化六大功能板块分工,优化六大功能板块布局。提高工业、港口物流、城镇三大板块土地使用效率,引领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旅游休闲、农业渔业两大板块建设,促进海岸带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巩固生态保护板块占地规模,加强海岸带的保护和治理。

表3-1 辽宁海岸带功能板块规划方案 

第六章 工业开发板块

  突出重点园区引领,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工业向沿海集聚,推进辽宁海岸带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国家级新兴产业基地。

第一节 战略目标

  辽宁海岸带工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是: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原材料工业基地,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
围绕功能定位的要求,实施产业优势转换战略,推动海岸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重点园区引领战略,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突出分类指导发展战略,因地制宜促进各个园区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到2020年,辽宁海岸带先进装备制造、原材料加工、信息技术等产业全面提升,重点工业园区成为辽宁海岸带发展的经济增长点。工业板块面积控制在695平方公里以内。

第二节 空间布局

  优化配置园区布局。按照重点发展与均衡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海岸带园区科学、有序发展。采用整体分散、局部集中的方式,调整园区的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和方向,适当扩大发展基础和条件好的园区规模。鼓励园区向临海、临城发展,统筹规划园区和新城区建设,加快产城一体化进程。
合理安排园区用地规模。根据园区现有建设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与城镇、生态、旅游等功能用地相配合,合理安排园区用地规模,有效利用岸线资源,促进同城镇、生态、旅游等功能用地的协同发展。到2020年,对发展水平和集约化程度高、用地短缺且发展潜力好的园区,扩大用地规模;对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一般的园区,着力提高投资强度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

表3-2 重点园区类型与名录

分类引导园区发展。不断强化国家级园区在辽宁海岸带工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尽快把国家级园区打造成为辽宁海岸带的核心园区;不断增强省级园区在引领国家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优势,尽快把省级园区打造成为辽宁海岸带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园区。各园区要按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培育产业集群,显著增强辽宁海岸带新兴产业基地的实力。 

第三节 重点任务

  完善装备制造业主导园区的配套能力。加大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控机床、基础设备、船舶制造、成套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等产业在全国装备制造业中的地位。以重点制造企业为龙头,积极发展园区内中小装备制造企业,促进配套企业走集群化、系列化的道路,提高装备制造业的综合发展水平。
提高原材料加工业主导园区精深加工水平。加强内部产业整合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价值;鼓励园区内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积极发展下游产业;推进冶金、资源加工等产业向集约化、精深加工方向发展;顺应国际石化产业大型化、基地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行业龙头企业战略性对接,注重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和海洋化工产业,提升园区的产业竞争力。

表3-3 各园区主导产业和产业区面积上限

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主导园区的创新能力。依托园区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为园区内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园区产业向高端化方向发展;完善园区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依托大企业、大项目和研发中心,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网络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培育新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数字视听、软件等高技术产业。 

第七章 港口物流板块

  适度加快沿海港口建设步伐,分类推进港口差异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质、高效安全的现代化沿海港口群。

第一节 战略目标

  辽宁海岸带港口发展的功能定位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载体,东北地区综合运输的重要枢纽,全国重要的现代化沿海港口群。
按照功能定位要求,实施区域港口整合战略,合理配置各港口功能,推进海岸带港口资源的优化布局;实施分类发展战略,按照港口功能和区域发展地位,引导各港口合理发展。
到2020年,辽宁海岸带港口群的吞吐量达到13.5亿吨,占全国沿海港口吞吐量的15%左右,在全国港口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陆域港口物流板块面积控制在228平方公里以内,岸线控制在125公里以内。

第二节 空间布局

  推进港口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岸线资源,合理布局沿海港口,形成以大连港和营口港为主要港口,以丹东港、锦州港、盘锦港和葫芦岛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地方性港口(港区)、临港工业和货主码头为辅的分层次布局格局。
分类引导港口建设。重点发展6大综合性港口,增强服务周边区域的整体能力,满足东北地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当发展地方性港口(港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依托后方工业和大项目带动,适度发展临港工业和货主码头;与岛屿分布和旅游景点建设相结合,合理建设陆岛和旅游码头;与渔业发展和岸线资源条件相匹配,提高渔港建设标准,合理配置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第三节 重点任务

  发展综合性重点港口。加大整合各市港口资源力度,推进港口合理分工和布局,重点发展大连、营口等6大综合性港口。建设集装箱、煤炭、原油、成品油、铁矿石、散粮、液化天然气、滚装等专业化码头。
推进港口差异化发展。大连港以“一岛三湾”内各港区、长兴岛港区为重点,构建集装箱、石油、铁矿石、散粮、商品汽车、客货滚装、邮轮运输等专业化运输中转系统,形成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营口港以鲅鱼圈港区和仙人岛港区为重点,以内贸集装箱、铁矿石、石油和钢材运输为主导,综合发展粮食、杂货等运输,形成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港口。锦州港以笔架山港区和龙栖湾港区为重点,建设以石油、煤炭、粮食和内贸集装箱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口;丹东港以大东港区和海洋红港区为重点,建设以煤炭、油品、金属矿石、粮食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口;葫芦岛港以柳条沟港区建设为重点,建设以煤炭等大宗散货和杂货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口。盘锦港以荣兴港区为重点,建设以石油、散杂货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口。

表3-4 辽宁海岸带港口岸线和陆域面积

  注:标*是内河岸线、岛屿岸线,规划的大陆海岸线岸线为0(规划丹东港浪头港区岸线2.5公里、营口港老港区岸线3.6公里为内河岸线,大连港长兴岛港区岸线30公里为岛屿岸线);标**是指港口岸线由内河岸线和大陆海岸线两部组成,丹东港大东港区处于江海分界线处,有内河岸线约10公里,不计入本表规划岸线长度;临港工业和货主码头、陆岛及旅游码头、渔港岸线长度及面积分别计入工业开发板块、旅游休闲板块和农业渔业板块;表中岸线长度依据辽宁省测绘局提供的海岸线矢量图测定。
有序推进其他港口(港区)建设。发挥地方港口(港区)作为综合性港口组成部分的作用,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合理推进地方港口港区建设。有序发展临港工业码头或货主码头,严防重复建设,严防低效利用和浪费岸线资源。适当发展陆岛运输和滚装运输,加强与沿海岛屿联系,与旅游资源相结合,科学配置旅游码头岸线资源。渔港建设要突出避风防灾功能,重点建设中心和一级渔港。根据辽宁海岸带开发、产业布局及沿海港口港区分布情况,适时推进新港区建设,合理控制建设规模,不断优化港口布局。

第八章 城镇建设板块

  加快人口向海岸带城镇集聚,推进不同类型城镇协调发展,大力培育沿海城镇密集带,显著提升海岸带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 战略目标

  辽宁海岸带城镇发展的功能定位是:国家沿海城镇带
和环渤海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辽宁省人口集聚强劲、滨海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区域。
按照城镇发展定位要求,依托沿海港口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和生态环境品质,实施积极稳妥的人口城镇化发展战略;按照控制总量、突出重点、分类发展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空间发展战略,引导不同类型城镇的健康发展。
到2020年,城镇建设板块面积控制在1151平方公里以内。

表3-5 城镇类型与名录

第二节 空间布局

  强化“一核一区两翼”的总体布局。优化核心城市,提升大连市的龙头地位;打造营(口)盘(锦)都市区,强化沿海城镇带的产业和人口集聚;壮大渤海翼和黄海翼,促进锦州市、葫芦岛市、丹东市协调发展,构建“一核一区两翼”的城镇发展格局。
按城市新区、老城区和中心镇分类推进城镇发展。城市新区是指为港口或产业园区发展配套建设的城镇功能区,共计15个。发展重点是普湾新区、丹东新区、鲅鱼圈新区、辽东湾新区、龙栖湾新区、东戴河新区。老城区是以优化城区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口承载力为重点,适度拓展城镇用地规模,包括大连老城区等8个。中心镇要注重城镇特色塑造,以提升城镇品质为建设重点,合理控制人口与用地规模。
积极推进城市一体化进程。辽东湾要强化营口市老城区与辽东湾新区的同城化建设,整合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锦州湾要着力推进锦州市和葫芦岛市在港口、产业园区方面的分工协作,促进产城协调发展。依托庄河城市功能和花园口新区产业优势,尽快建设成为黄海翼新兴的大城市。

第三节 重点任务

  优化“核心”:大连市。以老城区为中心,以普湾新区和金州新区为副中心,以庄河老城区、花园口新区、长兴岛新区为重要支点,显著提升大连市的龙头地位。优化产业结构,做强现代服务业,建成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打造文化、旅游城市和滨海国际名城,提升带动辽宁海岸带整体发展和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能力。
强化“一区”:营盘都市区。以营口市老城区为中心,以鲅鱼圈新区为副中心,以辽东湾新区、北海新区、盖州市老城区为重要支点,加快发展各类产业园区,积极促进人口向沿海城镇集聚,打造沈大城镇发展轴的隆起地带,增强营盘都市区联接沿海经济带与沈阳经济区的枢纽作用。
壮大“两翼”:锦州市、葫芦岛市和丹东市。渤海翼要壮大兴城老城区、葫芦岛老城区、南票新区、龙栖湾新区综合服务功能,辐射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强化石油化工、运输设备制造、光伏等产业优势,打造滨海旅游城市带,提升对辽西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黄海翼要发挥丹东市沿海、沿江、沿边的区位优势,积极推进边境经济合作,重点发展特色旅游业和物流业,积极推进丹东和东港的一体化建设。

第九章 旅游休闲板块

  发展多种业态的旅游休闲产业,促进旅游服务功能与城市、园区建设相融合,以城市为中心,培育“一轴多心”的滨海旅游休闲带。

第一节 战略目标

  辽宁海岸带旅游发展的功能定位是:我国北方地区滨海旅游休闲的重要功能区,具有滨海观光、会议会展、休闲度假、商务购物、城市公共休闲、湿地生态旅游等综合功能的旅游休闲带。
围绕以上定位,进一步加强旅游休闲功能建设,加快旅游服务业发展,塑造滨海宜居环境。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旅游岸线,积极发展滨海度假、商务会议会展、文化旅游创意、邮轮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促进现代都市功能与旅游功能深度融合。
到2020年,旅游服务业发展成为海岸带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旅游休闲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基本健全,景观环境品质明显提升,成为我国北方高端会议会展、休闲度假、购物娱乐、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集聚带。在辽宁海岸带的整个岸线中,旅游休闲岸线占比达到20%以上。

第二节 空间布局

  构建“一轴多心”的旅游空间布局。以海岸线为轴,依托大连、丹东、营—盘、葫—锦四大滨海旅游服务中心,有机联动滨海旅游功能区和旅游节点,打造“一条轴带,多个中心”的旅游空间布局,形成滨海旅游走廊。
建设4个滨海旅游服务中心和10个特色旅游城镇。在提升大连综合旅游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加大丹东、营—盘、葫—锦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四大滨海旅游服务中心的吸引力。加大旅游服务重要节点建设,打造旅顺口、长海、庄河、东港、北海新区、龙栖湾新区、兴城、东戴河、欢喜岭新城、赵圈河镇等10个特色旅游城镇。
重点建设15个旅游功能区。整合沿海旅游资源,强化旅游功能差异化发展,建设都市休闲、湿地生态、海岛旅游度假、滨海景观、温泉疗养、边境旅游、文化宗教等功能各异、特色突出的15个旅游功能区,加强砂砾岸、基岩岸、淤泥岸等特殊地形地貌与自然景观综合保护、治理,全面推进海岸带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提升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近海海域大力发展海上运动休闲与娱乐旅游,突出海洋资源特色与优势。

表3-6 重点建设的旅游功能区

建设以滨海公路为纽带的滨海景观观光走廊。加大滨海公路两侧景观建设,融入地域文化特色,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打造一条人与自然高度融合、景观环境优美、地域文化特色浓郁的无障碍滨海景观观光走廊。原则上在滨海公路向海一侧不再开发工业建设用地,确保滨海公路两侧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三节 重点任务

  完善海岸带城镇旅游服务功能。以大连市为滨海旅游的中心节点,构建连接黄、渤海两大旅游带的旅游集散中心,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创新发展丹东、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等新城区现代都市旅游服务业,提升现代旅游服务业地位。把旅顺口区、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打造成为我国北方最有吸引力的旅游休闲城镇。强化庄河滨海景观环境保护,建设特色旅游城镇和黄海沿岸自驾车旅游节点城镇。
建设海滨旅游景区体系。加大辽河口和大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力度,建设我国北方最大的湿地公园。加快大辽河滨河生态景观走廊建设,将鸭舌岛建设成为营口老城区和辽东湾新区共享的生态绿心。强化盖州、庄河、东港辖区内海蚀地貌景观保护,建设海蚀地貌主题公园。加强东戴河碣石景区保护和设施建设,打造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旅游景区。实施锦州笔架山景区保护与恢复性建设,扩展景区空间,恢复景区环境。
打造海岛旅游链。加大海岛资源保护,有序推进海岛旅游开发。以长山群岛为核心,建设海岛型休闲度假旅游基地。积极推进石城岛、海王九岛、蛤蜊岛、黑岛,獐岛、大鹿岛等岛屿的旅游休闲功能建设,完善旅游休闲设施,发展休闲渔业。保护和提升金州湾、北海湾海岛的景观环境质量,发展海岛休闲旅游。
构建环黄渤海邮轮旅游线。大力培育邮轮旅游发展,打造东北亚地区邮轮旅游基地。加快大连港的邮轮母港建设,在营口国际客运码头、丹东港、锦州港、长山群岛、旅顺新港、庄河港、盘锦港、葫芦岛港、金石滩港和兴城海滨码头建设邮轮停靠港,形成对接东北亚的国际邮轮旅游线路。加大港口后方旅游服务功能的配套建设,促进港区周边现代购物街区、文化休闲产业区、旅游观光景区等旅游服务业发展。
构建滨海自驾车旅游走廊和低碳慢行观光游览系统。依托滨海公路,按照自驾车旅游产品建设需求,布局旅游服务中心、旅游标示系统、自驾车营地,完善沿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自行车游览专用车道、徒步游览步道等设施,美化滨海公路沿线景观,形成贯穿滨海地带的低碳慢行游览系统。

第十章 农业渔业板块

  增强支持农、渔业发展力度,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建设“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农、渔业发展格局。

第一节 战略目标

  辽宁海岸带农业渔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是: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业生产、出口和加工基地,海洋绿色生态养殖基地。
以高效利用农业渔业资源、优化发展布局为抓手,夯实发展基础,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品牌引领,创新经营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渔业产业体系。
到2020年,海岸带地区农业渔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及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陆域农业渔业板块面积不低于5911平方公里,海域农业渔业板块面积不低于10111平方公里,岸线不低于503公里。

第二节 空间布局

  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发展趋势,划分基础农业保护区、特色农业提升区、都市农业发展区、浅海水产养殖区、近海渔业捕捞区等五种类型区,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渔业现代化建设。
基础农业保护区。为国家级、省级粮食、油料生产基地的核心区,主要包括绥中县、兴城市及连山区的东部,凌海市南部,瓦房店市西部及南部地区,普兰店、庄河及东港市的东部地区。
特色农业提升区。为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集中区,主要包括盖州、瓦房店、普兰店、东港、锦州等水果产区,丹东东部的中药材产区,东港、兴城等食用菌产区以及大石桥、盖州、庄河等柞蚕产区。
都市农业发展区。为以设施农业、精品高效农业、种苗农业及休闲观光农业等为主的现代都市农业优势区,主要分布于重点城市建成区周边,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组织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
浅海水产养殖区。为底栖、浮游生物富集,水质良好,养殖活动不影响环境保护、海岸景观、港区通道的浅海区域,主要布局在双台子河口、长山群岛周边以及凌海、东港、庄河、瓦房店、甘井子、盖州等地区海域。
近海渔业捕捞区。为浅海带外围鱼类或其他水生经济动物密集经过或滞游的具有捕捞价值的水域,主要分布在绥中海域、兴城海域、浮渡河口海域、驼山海域、老铁山海域、长山群岛海域等地区。

第三节 重点任务

  优先保障基础农业保护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着力打造以优质粳稻为主的水稻产业带,以籽粒与青贮兼用型玉米为主的专用玉米产业带,加快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花生和马铃薯产业基地。积极推进绥中、兴城、东港、连山等县(市)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提升播种、收获等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提升区。积极打造“一县一业”,推动特色农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加快形成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水果产业以提升品质为重点,巩固提高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大力实施中药材生产基地GAP认证和品牌战略,扩大地产人参、辽细辛、辽五味、龙胆草等辽宁品牌品种生产规模。加强食用菌繁育基地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打造食用菌生产大县。加快标准柞园生态建设和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大力延伸柞蚕业产业链。
加快建设都市农业发展区。结合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高效园艺产业和畜禽水产业,提高大城市“菜篮子”产品的自给率。在稳定城市副食品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农业的生态涵养、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建设集休闲、观光、度假、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和休闲农庄。

表3-7 农渔业提升促进工程

合理发展浅海水产养殖区。坚持保护、修复海洋资源与拓展水产业发展空间相结合,控制养殖密度。不断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好人工鱼礁的规划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建设海洋牧场。发展无公害健康养殖,推广稻田养殖、渔禽结合养殖等高效循环生态养殖模式。
适度发展近海渔业捕捞区。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加强资源增殖放流,巩固完善休渔制度。推进近海渔场向外海渔场转移,拓展远洋捕捞新空间,鼓励开展境外渔业捕捞合作。强化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体保护,加强渔业船舶的水污染防治。坚持现代渔业与旅游观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滨海、渔港、岛礁、人工鱼礁,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第十一章 生态保护板块

  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功能,加大近岸与近海生态建设和环境修复力度,打造海岸带生态屏障。

第一节 战略目标

  辽宁海岸带生态板块的功能定位是:近海海域和海岸线多种资源的富集区,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功能的供给区,滨海宜居环境和生态安全的保障区。
围绕生态板块发展定位,实施生态保护优先战略。根据海岸带区域生态特征,着力推进分类保护,努力增强生态功能,大力促进海岸带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基本形成海岸带生态保护格局,陆域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低于5528平方公里,海域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低于6677平方公里,岸线不少于665公里。

第二节 空间布局

  按照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河流湿地保护与环境治理、海岛海岸保护与侵蚀防治等四种功能类型,重点建设28个重点保护区,打造生态保护格局。
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为国家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分布区域和海上珍稀物种的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盘锦、大连和丹东等岸段,面积659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71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883平方公里。重点打造葫芦岛珊瑚菜保护区等16个保护片区,保护珍稀物种生存环境。
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功能区。为重要河流的水源地和重要水库及其汇水区,主要分布在大连、锦州、葫芦岛等岸段,面积312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300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8平方公里。重点打造大连洼子店水库水源保护片区,保障区域水源安全。
河流湿地保护与环境治理功能区。为重要河流入海口湿地及沿海滩涂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葫芦岛、盘锦、大连的沿海河口区域,面积1919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76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53平方公里。重点打造六股河口湿地保护区等8个保护片区,维护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安全。
海岛海岸保护与侵蚀防治功能区。为海蚀地貌分布和海岸侵蚀防护的重要区域,主要分布在大连、营口和葫芦岛岸段,面积567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4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22平方公里。重点打造大笔架侵蚀防治区等3个防治区,进一步加强特殊岸线地形地貌与自然景观综合保护、治理,修复岸线生态功能。

表3-8 重点生态保护区 

第三节 重点任务

  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整治鸭绿江口、双台子河口自然保护区环境,修复湿地生态系统,逐步减小人口压力,降低人类活动扰动强度。开展各类物种及遗传资源禀赋调查,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和外来物种、有害物种防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多种珍稀动植物基因库。推进海洋生物栖息地建设,逐步改善斑海豹、黑脸琵鹭、蛇类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珊瑚菜、鲍、贝、参等特有动植物资源分布区域的监管,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种质资源。
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区。继续推进“青山工程”,扩大辽东半岛山地丘陵、辽西山地河湖库源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面积。加强沿海造林绿化,加快沿海基干林带及其扩展体系工程。推进公益林建设,结合农防林、经济林以及城市间、开发区间绿化隔离带建设,打造集生态保护、经济效益、景观美化为一体的森林防护体系。规范沿海山丘资源开发行为,禁止无序采矿、开山取土,严格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扩展。
河流湿地保护与环境治理功能区。严格控制滩涂围垦和围填海,防止自然湿地面积缩小。加强碧流河、英那河、庄河、凌河、六股河河口湿地保护区建设,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加大“辽河流域整治”和“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加强辽河口、大连湾、复州湾、普兰店湾、锦州湾近岸海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近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渔业养殖密度和强度,防治船舶和码头海上排污,预防平台井喷溢油;积极治理海水入侵,严格控制沿岸地下水开采;加强河口水环境监督管理,增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海岸线保护和侵蚀防治功能区。保护滨海典型地质遗迹和滨海湿地自然景观,重点维护海王九岛、城山头、浮渡河口砂咀、团山子(盖州角)、大笔架山、龙回首、止锚湾7个岸段的自然形态。加大海水侵蚀岸段的治理力度,严禁非法开采海砂。积极开展对海岸侵蚀、海水入侵相关的海洋灾害业务化监测,进一步开展海岸资源调查评价,制定滩涂利用与保护规划。

第四篇 岸段保护与利用

立足比较优势,着眼全局发展,结合不同岸段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战略要求,明确岸段战略定位,优化岸段功能布局,落实岸段重大任务,全面推进辽宁海岸带形成科学、开放、有序、高效的发展格局。

第十二章 丹东岸段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充分发挥沿江、沿海、沿边的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通过深化面向朝鲜半岛的开放合作,打造中国与朝鲜半岛开放合作的战略先导区、全国著名旅游休闲目的地。

第二节 功能分区

  以丹东市区为核心,以丹东港和海洋红港为依托,以城区、工业园区为人口、经济集聚区,以西南部鸭绿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中部生态农业发展区和东北部山地水源涵养区为生态区域,形成山水相交融、自然人文相辉映的空间格局。
到2020年,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231平方公里以内,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14.8%;占用岸线长度控制在18公里以内,占本市岸线总长度14.3%。加快老城区西扩东联,统筹新城区、前阳镇区与东港市区发展,积极推进大孤山建设,城镇建设板块面积控制在128平方公里以内。有序推进大东港区建设,积极推进海洋红港区开发,陆域港口物流板块面积控制在41平方公里以内。

表4-1 丹东岸段各类功能区

到2020年,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331平方公里,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85.2%;占用岸线长度不少于105公里,占本市岸线总长度85.7%。强化鸭绿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山地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防堤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陆域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少于767平方公里。 

第三节 重点任务

  深化面向朝鲜半岛的开放与合作。加快黄金坪和威化岛经济区建设,积极促进丹东市互市贸易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发展。开辟朝鲜—丹东—沈阳、朝鲜—丹东—通化、朝鲜—丹东—大连的物流通道,发挥丹东港对朝最大物流枢纽的作用。把东港建设成为东北东部区域性物流中心,打造我国对朝鲜半岛开放的桥头堡。
协调新城新区开发与湿地生态保护。加快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保护鸟类栖息环境。有序推进国门、翡翠和珍珠三湾开发,保护集中连片滨海湿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大洋河河口东侧湿地,统筹协调大孤山经济区、海洋红港区发展与河口西侧湿地保护。加强东港市至椅圈镇岸线、海防路以北湿地实验区建设,适度发展生态养殖与有机农业。
促进港区、城区、园区一体化进程。强化丹东港大东港区与东港经济开发区、丹东新区、前阳经济开发区、前阳镇区的联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产生活空间。合理配置海洋红港区与大孤山经济区的生产生活岸线,实现港区和园区的良性互动。
推进大孤山与庄河栗子房统筹发展。积极推进海洋红港区建设,与庄河栗子房统筹临港产业发展,实现跨行政区产业经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全方位融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发展边境旅游与休闲旅游业。积极发展赴朝旅游、边境旅游,重点打造丹东国际游客服务中心、阿里郎旅游休闲乐园、朝鲜民俗风情文化园和抗美援朝遗址。大力发展观光与休闲旅游,加强虎山长城、百万候鸟湿地、海岛、温泉等旅游景区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文化、生态、休闲等精品旅游线路。

第十三章 大连岸段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充分发挥地处辽东半岛最南端、黄渤海交界处的区位优势,紧紧抓住东北亚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的战略机遇,依托优越的自然本底、丰富的人文资源、雄厚的经济基础,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产业高端、辐射带动作用强的辽宁海岸带发展龙头,建设中国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引领区。

第二节 功能分区

  以大连主城区和新市区为核心,以产业园区为支撑,联动渤海、黄海两翼城镇,以自然保护区、动物迁徙过境区、生态旅游景区为生态节点,逐步形成土地利用集约高效,人口、产业、自然环境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到2020年,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1034平方公里以内,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13.9%;占用岸线长度控制在277公里以内,占本市岸线总长度21.2%。重点推进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工业开发板块面积控制在345平方公里以内。推进主城区向北拓展,完善金州新区、大连保税区、普湾新区的城市功能,城镇建设板块面积控制在568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少于6430平方公里,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86.1%;占用岸线长度不少于1026公里,占本市岸线总长度78.8%。立足资源优势,构筑滨海旅游度假带,陆域旅游休闲板块面积不少于617平方公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沿海农渔业养殖带、东西两大丘陵农业发展区,陆域农业渔业板块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公里。

表4-2 大连岸段各类功能区 

第三节 重点任务

  优化提升核心城市的龙头地位。加强航运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拓展物流网络,搭建高效物流平台,加快构建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吸引和集聚中外金融机构,健全现代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型石化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转变。增强大连城市综合实力,带动两翼发展。
建设高品质宜居环境。逐步压缩工业生产空间,扩大生活空间和绿色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耕地,提升城镇建设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依托山、海、城、林、岛、泉资源优势,加快构筑生态屏障和滨海旅游体系,打造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加强岸段开发保障能力建设。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不断提高工农业用水效率。继续扩大海水淡化、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规模,不断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港区疏港公路、疏港铁路建设,形成高效运转的港口集疏运体系。
促进黄、渤海两翼协调有序发展。促进以瓦房店—长兴岛为中心的渤海翼集约开发,形成新城新区密集带。有序推进以庄河—花园口—长海为中心的黄海翼较低密度的建设布局,集中开发,成片保护,形成生态保护、特色发展并举的格局。
统筹重点海岛海域保护与利用。加强石城岛黑脸琶鹭保护区、长海海洋珍稀生物保护区、海王九岛保护区、长山群岛、城山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海岛与斑海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持无居民海岛(礁)及水下礁盘原生性。发展以獐子岛为龙头的现代化海水养殖业,壮大以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广鹿岛、海王九岛为中心的海岛生态旅游业,推动海岛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章 营口岸段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发挥港口资源、产业基础和城市文化积淀的优势,通过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发展临港产业、打造河海特色城市文化品牌,把营口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航运枢纽、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以及现代化港口城市。

第二节 功能分区

  以营口老城区、鲅鱼圈区为核心,以鲅鱼圈港为依托,以沿海产业园区与城镇为人口、经济集聚区,以沿海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河口湿地为生态节点,形成高效集约、功能协调、发展持续的国土空间格局。
到2020年,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336平方公里以内,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28.8%;占用岸线长度控制在52公里以内,占本市岸线总长度43.5%。有序推进营口老城区、沿海产业基地、北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等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形成产业和城镇集聚带,工业开发板块控制在107平方公里以内,城镇建设规模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少于832平方公里,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71.2%;占用岸线长度不少于68公里,占本市岸线总长度56.5%。重点加强营口团山海蚀地貌、营口大辽河口自然保护区、永远角湿地公园、仙人岛国家森林公园、熊岳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陆域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少于357平方公里。适度开发仙人岛白沙湾、北海等海滨旅游资源,陆域旅游休闲板块面积不少于33平方公里。稳定以辽河下游平原农业空间为主体的生产格局,陆域农业渔业板块面积不少于443平方公里。

表4-3 营口岸段各类功能区 

第三节 重点任务

  打造海岸带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强化鲅鱼圈港区辐射功能,建设东北地区重要的出海通道。加快沿海产业基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推进地区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进程。依托辽河特色文化、河海岸线和温泉资源优势,提升文化产业与特色旅游业发展的品质。
强化与盘锦的协调发展。创新老城区与盘锦辽东湾新区互动发展机制,共建以鸭舌岛芦苇湿地为主体的都市公共绿心。推动盘锦石化产业、营口装备产业互补发展,依托优势资源整合共建临港工业高地。
推进仙人岛与太平湾统筹发展。加快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与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的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推动两区统筹规划、协调布局,鼓励联合打造临港石化基地,促进能源石化产业集聚,实现产业互动和产业融合,提升管理同步、设施共享的水平。
加快港城园一体化发展。强化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产业发展功能,共同推进完善鲅鱼圈城市功能,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鲅鱼圈港区集疏运网络体系建设,实现与城市、园区交通运输资源的共享。
建设滨海宜业宜居示范区。积极承接国际生产要素和产业转移,努力提升沿海产业基地吸纳就业的能力。保护白沙湾与月亮湾自然岸线、老城区历史文化遗址,适度发展滨海旅游与文化休闲旅游。加强滨海、滨河的防护绿地建设和景观塑造,构建亲水、绿色、生态、宜居空间。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滨海宜业宜居环境。

第十五章 盘锦岸段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充分发挥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的生态优势,紧紧把握建设辽东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战略机遇,通过现代化产业经济打造与优质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着力建设具有水乡特色、环境宜居的新型工业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功能分区

  以辽东湾新区为人口和经济主要集中区,以辽河、大辽河岸线生态保护带、辽河平原南部集中连片农业生产空间、辽河口左岸湿地、鸭舌岛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形成现代化园区、新城区镶嵌于生态化绿色景观之中的空间格局。
到2020年,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95平方公里以内,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6.9%;占用岸线长度控制在24公里以内,占本市岸线总长度21.2%。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辽东湾新区,城镇建设板块面积控制在52平方公里以内,工业开发板块面积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281平方公里,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93.1%;占用岸线长度不少于89公里,占本市岸线总长度78.8%。加大辽河河口、大辽河口湿地保护力度,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少于863平方公里。适度开发湿地生态旅游,加快发展温泉旅游、文化民俗旅游,陆域旅游休闲板块面积不少于143平方公里。

表4-4 盘锦岸段各类功能区 

第三节 重点任务

  建设生态型工业新城区。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构建以滨海芦苇沼泽湿地与红海滩为特色的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新模式。发展壮大石化及精细化工、船舶及海洋工
程装备制造两大产业集群,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统筹功能空间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湿地生态系统原生性、完整性的干扰。坚持集约高效发展,引导重点生态保护区内人口向城市新区和中心镇有序转移。
加快与营口、锦州互动合作。加快推进与营口老城区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方面的统筹规划、统筹布局。积极推进与锦州大有经济区在大凌河口湿地保护、近海海域环境整治方面的合作。
完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完善配套,强化支撑,加快港口、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品质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形象。加强与海    岸带其他地区、沈阳经济区、辽西北地区的通道建设,优化辽东湾新区城市发展的支撑条件。

第十六章 锦州岸段

第一节 战略定位

  依托港口和海洋资源,贯彻沿海突破战略,通过打造现代产业集聚区和优化调整城市布局,把锦州建设成为辽宁海岸带渤海翼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基地。

第二节 功能分区

  以锦州港、龙栖湾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大有经济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发展重点,以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为生态廊道和节点,构筑结构有序、利用高效、功能清晰的空间发展格局。
到2020年,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13.8%;占用岸线长度控制在26公里以内,占本市岸线总长度23.2%。推进锦州港笔架山港区和龙栖湾港区互动发展,加快龙栖湾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大有经济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形成临港产业和城镇集聚带,工业开发板块面积控制在64平方公里以内,城镇建设规模控制在54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少于878平方公里,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86.2%;占用岸线长度不少于87公里,占本市岸线总长度76.8%。适度开发海滨、温泉、湿地等旅游资源,重点发展凌河河口湿地公园生态旅游,实施大小笔架山景观恢复工程,修复海岸带生态系统,陆域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少于400平方公里。

第三节 重点任务

  打造锦州向海发展的城市新区。依托老城区在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完善的优势条件,加快新区建设。推进龙栖湾港区建设,培育发展精细化工、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和新型金属材料等临港产业集群。依托龙栖湾世界园艺博览会,发展现代都市休闲旅游产业。
推进与葫芦岛、盘锦地区联动发展。加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葫芦岛城区在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方面的有效衔接,逐步推进一体化进程。修复大有农场苇地生态系

表4-5 锦州岸段各类功能区

统,延续盘锦辽河口湿地功能,切实保障辽河、大凌河河口湿地功能区的原整性、稳定性。
有序推进海岸带开发建设。分类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提升优化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品质与产业层次,适度做大龙栖湾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逐步推进锦州大有经济区建设。加快锦州新机场、龙栖湾港区和沿海城际铁路建设进度,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强化湿地生态功能修复、保护和合理利用。逐步引导大凌河湿地保护区内居民向外迁移,禁止工业项目占用湿地保护区,适度开展湿地生态旅游,确保湿地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提升资源保障水平。加强大凌河流域重要水源地保护,严控地下水开采。加大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水质安全。加强锦州湾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实现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七章 葫芦岛岸段

第一节 战略定位

  发挥紧邻京津冀都市圈的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通过与京津冀都市圈的对接合作,促进高端要素集聚,将葫芦岛岸段打造成为北方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和滨海宜居城市、以及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临港产业基地。

第二节 功能分区

  以葫芦岛主城区为核心,以北港、打渔山泵业等工业园区为发展重点,以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河口湿地为生态节点,构建生活、生产、生态三大发展空间。
到2020年,陆域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238平方公里以内,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12.6%,占用岸线长度控制在33.9公里以内,占本市岸线总长度13.3%。加快老城区、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集聚人口和产业,城镇建设规模控制在149平方公里以内,工业开发板块面积控制在78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644平方公里,占本市陆域规划面积87.4%;占用岸线长度不少于220公里,占本市岸线总长度86.7%。加强水源涵养地、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保护板块面积不少于448平方公里;整合海滨、海岛、古城、长城、碣石等旅游资源,打造滨海度假与生态旅游带,陆域旅游休闲板块面积不少于143平方公里。

表4-6 葫芦岛岸段各类功能区 

第三节 重点任务

  加快与京津冀都市圈的对接与合作。加速推进北港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兴城滨海经济区、觉华岛旅游度假区、东戴河新区建设,高起点承接京津地区新兴产业的转移,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孵化基地。瞄准京津冀客源市场需求,打造旅游目的地。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面向京津便捷高效的农渔产品配送供给网络。
推进园区、城区、港区互动发展。强化南票新城—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北港工业区—主城区、主城区—柳条沟港区、东戴河新区—绥中石河港区的功能互动与协调发展。围绕港口集中布局现代物流、临海装备制造、高端海洋产业,实现港口和园区建设的联动。培育以觉华岛旅游度假区、龙湾中央商务区为代表的现代服务功能区,发展壮大具有现代服务业优势的特色城镇。
合理保护和开发海岸线资源。修复整治河口、沿岸受损的生态系统,保护原生砂质海岸景观。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培育精品旅游线路,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旅游。推动渔港集中、集约建设,发展特色休闲渔业,建设现代化和规模化海洋牧场。

第五篇 实施保障

提升海岸带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沿海开发管理的体制机制,增强规划实施保障力度,为海岸带合理有序开发营造有利硬、软环境。

第十八章 提升保障能力

  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海岸带景观品质。

第一节 提高淡水资源保障程度

  合理配置和保护区内外水资源,建设安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加快输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大连、辽西地区供水设施建设进程,加快长海县等岛屿跨海引水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型缺水地区供水保障能力。
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广污水再生、循环用水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引导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不断提高市政建设的中水使用比例。
杜绝园区、城区违规开采利用地下水。园区、城区严格执行取水审批制度,督促安装标准的计量设施,建立长效监督和管理机制,禁止打自备井,杜绝违规开采利用地下水。对未经许可违规开采使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勒令其停止取水,并封堵地下水开采井。
促进水生态系统修复。实施地表水水源涵养工程,加强沿海防护林河道干流两岸水源养护林建设,推进重点江河湖库综合整治。实施地下水人工回灌工程,缓解河口地区的海水入侵状况。

第二节 加快交通体系建设

  适度超前,统筹协调,打造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需求。
形成畅通快捷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南北方向“两主一副”运输通道与东西方向两条国际交通运输通道。“两主”分别是京哈通道和哈大通道,“一副”是东北东部通道。国际运输通道分别是沈阳—丹东—朝鲜国通道、锦州—赤峰—蒙古国通道。
构建快速通达的集疏运系统。加强各类运输方式衔接,加快疏港铁路、疏港公路建设,构筑铁海、公水联运系统。强化港口与工业园区的交通联系,重点加快联络线建设,促进港口与园区互动发展。
打造现代化的区域联系网络。继续强化大连作为枢纽机场的功能,推进营口、锦州等新支线机场建设。加快辽宁滨海大道锦州—盘锦段的建设,尽快实现全线贯通。加快发展城市地面快速公交,适时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为主的灾害风险,加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度,完善防灾减灾设施体系,提高海岸带灾害防御能力。
加大对气象灾害的预报和规避。坚持以防为主,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建设台风、龙卷风、暴雨、雷电、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中短期预报平台。提高鸭绿江、辽河等主要河流的防洪工程标准,健全防灾应急系统。
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完善地震监测网,加强对黄渤海等地震活跃地带及城市活断层的监测。做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海岸侵蚀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化学灾害的应急救援体系。在大连、盘锦等石油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专业特勤消防站,承担毒气泄漏事件和化学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置与抢险等功能。

第四节 美化海岸带景观品质

  融汇自然和人文资源,构建集城市休闲、旅游观光、商务娱乐于一体的滨海景观带。
建设风景游览型城市。强化大连、营口、丹东等城市历史街区保护和恢复,传承城市文化脉络,塑造独有的城市文化景观。依托已有景观,合理利用城市岸线资源,建设滨海景观走廊。
加强滨海公路两侧的景观美化。因地制宜选择具有观赏价值的绿化物种,通过乔灌结合打造敞开式立体化景观精品,加大沿滨海公路高水平绿化带建设力度,形成“绿色滨海公路”的优美景观。提升滨海公路旅游服务功能,完善高速公路沿线休闲设施引导标志系统。
实施港口景观绿化美化工程。提升港口围墙和建筑物的立面景观质量,对影响景观的设施进行改造、修饰或隐蔽处理。加大港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治理港区的粉尘和油污污染。
打造景观观赏型工业园区。建设园林化绿色生态园区,把园区景观带绿化、道路绿化和厂区内外绿化作为园区环境建设的重要指标,着力打造园林化工业园区,营造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第十九章 完善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职能,努力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落实规划

  规划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以及编制相关规划,涉及海岸带保护和利用的内容,必须与本规划协调一致。
动态监督。建立监测制度和监控系统,开展对规划实施动态跟踪和监测分析,科学评估海岸带的资源环境变化和开发利用状态。
修订完善。规划期内,地方若有新的发展需求,须经省政府同意后,方可对规划进行修订,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强化管理

  省政府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分解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符合各功能区发展方向的区域政策;加强规划宣传,营造社会关注、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海岸带的氛围。
实行国土资源部门和海洋渔业部门联合监管的管理体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海岸带陆域的日常监管工作,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海域部分的日常监管工作,沿海六市负责规划落实。

第三节 实施指引

  根据不同功能板块的定位,采取差别化的实施指引,促进功能板块的有序建设。
工业开发板块。工业园区的起步区建设,应就近依托已有城镇,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建设应循序推进,高效集约使用建设用地,为长远发展留有余地。合理布局园区岸线功能,优先满足生态岸线需求,规避生产活动直接占用岸线资源。临近城镇、规模较小的工业园区,要着力与城镇整合,尽量做到产城融合发展。规模较大、产业发展较单一的工业园区,要重视培育和发展综合经济职能,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工业园区内部的生活区要适度同生产基地分离,尽可能为未来小城镇建设创造条件。重化工业园区要加强安全运行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带。
港口物流板块。综合性重点港口要强化相关服务设施配套,全面提高航运、物流等服务功能。钢铁、油品、煤炭等专业码头的建设要结合周边城镇规划,避免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较大的干扰和    环境污染。陆岛和旅游码头建设要结合当地旅游发展的需要,适度超前发展,注重码头景观环境的美化与旅游服务体系配套。新港区的建设要控制建设规模,有序推进。
城镇建设板块。推进城镇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港口建设的协同发展,合理布局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杜绝居住区、办公区、商务区与产业区混建或犬牙交错的乱象,建设“绿色、生态、低碳”城镇。按照人口与土地相协调的要求,在扩大城镇建设空间的同时,增加相应规模的人口。促进城镇建设与区域自然环境的协调和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加强城镇绿地系统建设与区域生态建设的有机衔接,营造宜居环境。
旅游休闲板块。加强公共休闲岸线的建设,加强城镇和工业园区具有旅游价值岸线的保护,强化休闲旅游服务功能,实现旅游全域化发展。重视海岛旅游资源保护,适当压缩旅游海岛近海养殖,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重视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岸线的保护,控制旅游的过度开发。
农业渔业板块。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农业生产空间。严格渔船渔民准入管理,控制捕捞强度,保护重点渔场资源,规范近海捕捞作业方式,鼓励境外渔业捕捞合作。严格监控产地环境,加强各环节执法监管,强化农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生态保护板块。严格保护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用地,继续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池还海,保护物种栖息地。建立湿地保护责任制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影响沿海湿地生态建设和修复项目补偿金的征收机制,统筹用于沿海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必须控制在区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范围内,逐步清理影响重要生态系统功能的各类开发项目。交通、输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尽量避免对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分割。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
图 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