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13〕3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表扬赴利比里亚维和警队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2年7月19日,由我省公安机关单独组建的中国第十一支赴利比里亚维和警队奔赴利比里亚执行为期一年的维和任务。一年来,维和警队面对利比里亚政治动荡、治安混乱、疾病肆虐、宗教文化冲突严重等复杂环境,克服了高温酷暑、食品匮乏、电力缺乏、设施简陋等诸多困难,圆满完成了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处置难民危机、配合我国外交工作等维和任务。共平息群体性骚乱事件5起、处理治安案件2600余起;完成了对当地警察培训、监督、考核和评估等任务;密切了与当地政府和民众的联系,受到当地民众的欢迎和爱戴,充分展现了中国警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
维和警队在利比里亚的工作表现,得到了联合国、中国驻利比里亚大使馆和公安部的充分肯定,被赞许为专业、高效、有纪律的警察部队。维和警队中有17人被联合国授予维和勋章。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同志特为警队签发了嘉奖令。
鉴于其优异表现,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公安机关单独组建的这支维和警队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在维和工作中展现的“忠于祖国、维护和平、英勇善战、文明执法”的精神;学习他们攻坚克难、无私无畏的精神;学习他们开拓进取、勇于争先的精神,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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