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15〕6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对沈阳市成功侦破“7·13”涉恐专案有功集体
和个人予以记功奖励的决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5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沈阳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严打暴恐犯罪专项行动,通过深入排查、背景审查、网上对比、多警联动、扩线深挖等举措,成功侦破了“7·13”等4起涉恐专案,先后抓获71名涉恐犯罪嫌疑人,击毙3人。特别是在侦办“7·13”涉恐专案工作中,沈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带领反恐、刑侦、技侦、网侦、特警等部门精干警力,全力摸排攻坚,直接指挥多警种合成作战,依法击毙暴恐分子3名、击伤1名,有力地打击了暴恐团伙的嚣张气焰,极大震慑了暴恐违法犯罪分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省政府决定为沈阳市公安局“7·13”涉恐专案侦破组记集体一等功,为许文有、邓万宏、王晓东、牟国明、郭忠涛等5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希望全省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品德;学习他们忠实履行职责,勇敢深入反恐斗争一线工作作风;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高尚精神,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而努力奋斗。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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