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12〕50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自2011年以来,全省又相继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正义和社会治安,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追授潘中华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潘中山、白英文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刘羽等14人  “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授予以邵淑兰为代表的营救遇险群众群体“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授予以张连武为代表的营救落水儿童群体“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省政府号召全省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舍生忘死、不怕流血牺牲,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们坚持正义,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社会治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名单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英雄
  潘中华  生前系沈阳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
潘中山  昌图县四面城镇丰林村农民
白英文  大连市金州区供电局临时工作人员
  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刘 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商务英语系学生
刘同霞  沈阳天方物业有限公司保洁员
宁翌岑  大连科技学院机械工程系学生
张云贺  大连科技学院电气工程系学生
张文强  庄河市新天地商业城临时维修工人
孙福海  抚顺市腾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
应昊廷  丹东市振兴区七经街劲霸男装店服务员
金少元  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葛王村农民
张 闯  北镇市柳家乡柳家小学教师
仲丛贵  辽阳石化电子商务部物资总库职工
田宝华  建昌县运输管理所稽查员
甘作才  建昌县原棉麻公司职工
王春平  绥中县明水乡张富沟村张富沟屯农民
宗 雷  辽河油田公司供水公司金马水务工区职工
  三、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在沈阳市铁西区贵和街营救遇险群众的见义勇为群体(代表)。
邵淑兰  沈阳新华印刷厂退休工人
许春香  沈阳市铁西区勋望街2号食杂店个体工商户
张明余  沈阳市铁西区老字号包子铺临时工人
窦士海  沈阳市铁西区城管局兴华环卫所工人
邢朋哲  沈阳市铁西区盛世华城小区保洁员
吕 平  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贵和派出所巡防队员
张 禹  沈阳市铁西区九路家具城美美批发部业主
(二)在辽阳市白塔区曙光村营救落水儿童的见义勇为群体(代表)。
张连武  灯塔市供销社退休干部
鲍怀伍  辽阳市白塔区曙光村农民
赵奎生  辽阳市白塔区曙光村农民
鲍怀能  辽阳市白塔区曙光村农民
罗 雷  辽阳市白塔区曙光村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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