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12〕2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
2009—201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辽委办发〔2004〕29号)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马克思的故事》等20项成果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论》等80项成果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授予《中国发展若干问题探讨》等156项成果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创作更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辽宁省2009—201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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