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05〕2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沈阳机床(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等10户企业
辽宁省质量管理奖的决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树立现代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省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省政府决定授予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等10户企业辽宁省质量管理奖。
  省政府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使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全省企业要学习、借鉴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增强市场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切实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大力宣传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推动本地区质量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附件:“辽宁省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名单

二○○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

“辽宁省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名单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大连柴油机分公司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瓦房店冶金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衡业汽车新材有限公司
  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尼龙厂
  辽宁忠旺集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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