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03〕43号

关于2004年实施百村扶贫工程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从2002年开始实施百村扶贫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年扶持的206个项目村,覆盖农户4.98万户,受益人口19.98万人,农民人均增收400元以上,80%以上的项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元以上,14万人稳定解决了温饱问题。2003年新实施的202个项目村,目前进展良好,有的已收到明显的经济效益。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省政府决定2004年继续加大百村扶贫工程实施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一、项目村的数量及分配。2004年全省百村扶贫工程计划实施项目村400个,全部安排在1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西部贫困地区的建昌、朝阳、喀左、建平、北票、凌源、义县、阜新、彰武、康平10县(市)各30个村;东部贫困山区的岫岩、桓仁、新宾、清原、西丰5县各20个村。新确定的项目村,要符合贫困人口相对集中,村农民人均收入1200元以下,村领导班子作风正派、工作能力较强等条件。由县(市)扶贫部门提出项目村名单,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后,报县(市)政府审定。
  二、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省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0050万元,用于400个项目村开发式扶贫。其中西部地区阜新、彰武、朝阳、建平、喀左、凌源、北票7县(市)每村扶持资金55万元,建昌、义县、康平3县每村扶持资金50万元,东部山区的岫岩、桓仁、新宾、清原、西丰5县每村扶持资金40万元,扶持期限为1年。市财政按省规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与省财政资金配套。省、市配套比例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铁岭、葫芦岛7个市为1∶1,阜新、朝阳2个市为1∶0.2。各市财政配套资金必须列入2004年财政预算,与省财政资金同步下达,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要实行村建台帐、县级报账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招投标等方式,实行统一采购。凡是符合滚动式扶贫的项目投入,要实行滚动式扶贫。
  三、抓好村级规划和项目计划的制定。对2004年实施百村扶贫工程的400个项目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制定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并根据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和大多数群众意愿,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开发项目以能够直接增加群众收入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为主,适当安排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正确处理项目小区建设与整体推进的关系,项目计划要尽可能扩大对贫困农户和贫困人口的覆盖面,规模较小和中等规模的村当年要实现省规定的覆盖率,规模较大的村通过滚动方式,两年内覆盖率达到80%以上。项目计划由村委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四、加强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在百村扶贫工程中,项目村的开发项目要尽可能集中安排,做到一村一品,形成规模,并逐步形成产业化。同时要加强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充分利用扶贫贴息贷款,大力扶持对百村扶贫工程和农民脱贫致富有较强牵动作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牵动作用。
  五、做好项目村后续管理和巩固提高工作。对2002年和2003年扶持的408个项目村,省、市、县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检查、监测,做好扶贫项目的巩固提高工作。对规模较大、贫困人口较多的项目村,要继续按照已确定的规划和项目,认真抓好滚动式扶贫,使贫困人口分期分批地得到扶持。对扶持资金不足的开发项目,可优先使用扶贫贴息贷款,继续予以扶持。要始终保持每个贫困户有一个收入稳定的生产项目,使已扶持的项目村整体稳定脱贫,持续发展。
  六、加强对百村扶贫工程的领导。各级政府对实施百村扶贫工程负有重要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继续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有百村扶贫工程任务的县(市)、乡(镇)、村,县(市)长、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切实负起责任。各市政府要落实好配套资金,解决好百村扶贫工程实施中的实际问题。继续从省市县党政机关选派干部驻村扶贫。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搞好项目村的扶贫开发。要加强检查、监测和指导工作,省、市扶贫部门每年至少要检查2次以上。县(市)政府要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村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开发项目已经完成,基本实现整体脱贫的项目村,要加强后续管理工作,推进扶贫开发向更高层次迈进。省扶贫办、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检查。省政府继续将百村扶贫工程列入2004年对各市政府的工作考核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和综合评分。
  附件:2004年百村扶贫工程财政资金安排表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2004年百村扶贫工程财政资金安排表
                                             
             单位:个、万元

省、县 贫困村
合 计
财政资金
合  计
省财政
资 金
市财政配套
资   金
全省合计 400 30860 20050 10810
沈阳市 30 3000 1500 1500
康平县 30 3000 1500 1500
鞍山市 20 1600 800 800
岫岩县 20 1600 800 800
抚顺市 40 3200 1600 1600
新宾县 20 1600 800 800
清原县 20 1600 800 800
本溪市 20 1600 800 800
桓仁县 20 1600 800 800
锦州市 30 3000 1500 1500
义 县 30 3000 1500 1500
阜新市 60 4950 3300 660
阜新县 30 2475 1650 330
彰武县 30 2475 1650 330
铁岭市 20 1600 800 800
西丰县 20 1600 800 800
朝阳市 150 12375 8250 1650
朝阳县 30 2475 1650 330
建平县 30 2475 1650 330
喀左县 30 2475 1650 330
北票市 30 2475 1650 330
凌源市 30 2475 1650 330
葫芦岛市 30 3000 1500 1500
建昌县 30 3000 15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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