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3〕4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辽宁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研究制定和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全省重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指导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 旻 副省长
  副组长:何庆良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路 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周浩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  张德秀 省民委(宗教局)副巡视员
    聂少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    邵 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    周义军 省服务业委副主任
    佟 昭 省文化厅副厅长
    申景广 省旅游局副局长
    董德刚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佟昭同志兼任。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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