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1〕6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
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21世纪是人类开发海洋与保护海洋并举的世纪。海洋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领域,海洋开发蕴含着引领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点、突破点,海洋经济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努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对于统筹区域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省沿海地区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海洋产业建设,实现了建设“海上辽宁”从战略目标提出到具体实践和全面实施的历史跨越,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发生重大转变,海洋经济新增长点充满生机活力,传统海洋产业发展创历史性新高,新兴海洋产业突破性发展,全省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又好又快增长。
  (一)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省海洋经济继续快速增长,对促进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2006年,海洋经济总产值完成1468.6亿元,同比增长21.8%;增加值完成831.2亿元,同比增长18.7%,占全省生产总值9%。2007年,海洋经济总产值完成1760.5亿元,同比增长19.9%;增加值完成981.6亿元,同比增长18.1%,占全省生产总值8.9%。2008年,全省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产值完成2051.4亿元,增加值完成1144.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5%和16.6%。2009年,全省主要海洋产业实现总产值2569亿元,同比增长23.9%;增加值1345亿元,同比增长17.7%。2010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达3008.69亿元,约占全国海洋经济总量的9%,与“十五”末期相比,年均增长19.9%;实现增加值1611.91亿元,年均增长17.9%,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五”末期的8.7%提高到12.1%。
  (二)海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目前,全省已形成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船舶修造业、海洋化工业和海洋油气业等六大海洋产业,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也成为新亮点。海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构已由2005年的47.2∶22.3∶30.5,转变为2010年的20∶35∶45,第一产业比重显著降低,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大幅增加,产业结构实现了进一步的优化。
  (三)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猛。
  “十一五”期间,全省沿海港口依托东北地区腹地经济,规模持续增长,初步形成了以大连、营口港为主要港口,丹东、锦州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盘锦、葫芦岛港为一般港口的沿海港口布局。2010年全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6.8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962万标准箱。渔港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仅大连就有4座国家中心渔港和5座国家一级渔港投入建设;丹东、盘锦、锦州和葫芦岛等地的国家级渔港建设也逐步展开。
  (四)陆海经济互动格局清晰。
  全省周边海域港口运输业、海水养殖及深加工业和滨海旅游业等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辽河三角洲海洋经济区和辽西海洋经济区积极培育海洋油气业,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含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含锦州西海工业区和葫芦岛北港工业区)、辽宁丹东产业园区以及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域格局清晰,陆海经济互动统筹开发建设迅速。
  (五)海洋科技支撑能力增强。
  全省从事海洋与渔业科研工作的机构和大专院校已达50余个,科研人员近万人,组建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国家“863”、“973”、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及省部级重大和攻关项目近500项。完成了国家海洋局“908”专项,为优化海域功能规划、制定海洋保护政策,促进全省及全国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六)海洋综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全省颁布了《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海洋相关法规,周边海域综合监督管理和执法队伍得到加强,为区域内海洋产业经济的顺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环境。

  纵观“十一五”期间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虽然在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等方面得到极大的提升,但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全省海洋经济总量尚小,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中列位靠后;二是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力不足,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及海洋发电、潮汐能利用等产业在海洋产业总值中的比重不足1%;三是海洋生态环境压力仍然较大,如何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仍是突出问题;四是地区发展不够平衡,除大连外,受基础条件及腹地经济制约,其他沿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幅度不大;五是海洋技术装备相对落后,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海洋预报和信息服务、海洋矿产资源勘探、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和海洋农牧化等领域的技术装备大部分依赖进口。
  二、“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辽宁拥有丰富的海域资源,优越的区位条件,强大的科研力量,扎实的发展基础,是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工业实力雄厚、交通网络发达,是我国北方沿海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明显加大和辽宁沿海经济带战略的全面实施,辽宁沿海地区将成为全国沿海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优势产业将进一步向滨海地区集聚,城市化、工业化建设将不断加强,海域的开发、保护和管理将迎来机遇与挑战同在的时期。
  (一)发展的机遇。
  海洋经济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机遇。中央对发展海洋经济十分重视,给予很大希望,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发展海洋经济提出了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更是对发展海洋经济提出了具体目标,使海洋经济工作地位进一步提升,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营造了空前的良好机遇。省委、省政府对开发海洋经济充满信心,沿海各级政府对发展海洋产业不懈努力,全省海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海洋规划和法制体系基本形成,海域使用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趋强烈,海洋公益服务和科技推广迅速普及,海洋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
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日益紧密。辽宁沿海经济带位于东北亚区域的中心,处于东北亚经济合作中的“节点”地位,与日本、韩国、朝鲜隔海隔江相望,与俄罗斯、蒙古陆路相通。凭借优越的区位条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有效激活周边区域的优势资源,成为东北亚地区的制造业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未来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最佳承载地,将迅速提升我省在东北亚区域的竞争力。
  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陆海互动格局的形成。自中央2003年提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决策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2009年,国务院又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为东北的振兴提出了明确方向。作为东北地区唯一出海口的辽宁沿海地带,在东北振兴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区位优势和独特的发展空间。同时,作为工业大省,辽宁陆海互动、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局面已经形成,为全面提升海洋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扩大了东北地区的腹地开发,为辽宁和东北地区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极,聚集了海洋经济开发的优势产业和先进技术,海洋产业将得到迅速激活和充分扩张,特别是辽宁沿海地区长期荒芜的滩涂将得到系统开发和综合利用,为促进海洋产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产要素和生机活力。
  (二)面临的挑战。
  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仍需转变。科学调整全省沿海区域海洋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海洋科技创新,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及时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辽宁海洋产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传统产业迅速升级、新兴海洋产业及时培育、有效避免区域性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形成良好的海洋产业布局,也是发展海洋经济必须解答的重要课题。
  港口资源亟待优化整合。港口是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目前全省的港口布局、泊位结构、岸线资源利用及建设程序等方面存在“优势不优、整体不整”现象。整合全省港口资源,实现港口群优势互补、和谐有序、区域协同发展,是“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海洋生态保全任务加重。随着海洋产业的发展,开发建设用海将持续增长,沿岸海洋地貌将受到进一步影响,海洋生态环境保全任务日趋加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全,提高沿海地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实现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必须完成的战略任务。
  三、“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总量为目标,以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为约束,倾力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以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集成要素,发挥优势,加快海洋新兴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培育和壮大重点产业、优势企业为龙头,集中力量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海洋产业园区,加强陆域经济与海洋经济的协调互动,实现由海洋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的跨越。
  (二)发展原则。
  陆海统筹原则。海洋开发以沿岸陆域为依托,海洋产业为主体,统筹陆海发展规划,把海洋产业发展更好地与沿海、海岛的优势资源开发、特色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优先进行重点区域的开发开放和重要项目的沿海布局,通过联动开发,增强陆海资源的互补性、产业的互动性和经济的关联性,建立陆海联动发展机制,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
  区域协调原则。海洋经济应注重均衡、协调发展,对海洋资源进行有序开发。各沿海区域间通过资源整合、要素整合、功能互补,实现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各沿海城市要把海洋经济的发展纳入到整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框架内,把海洋产业发展与陆地产业调整和城市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海陆联动发展机制,实现海洋经济与陆地经济协调发展。
整体推进和重点发展并举原则。实施海洋开发战略,要巩固对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上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效应和辐射效应。着重加强海洋工程建造业和海洋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加快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要突出以项目为载体,围绕海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渔区民生改善等方面,策划一批重点项目,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科技创新原则。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大投入,加快创新能力建设,优化配置科技力量,加强人才培养。建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注重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重点发展海洋开发实用技术,有选择地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加强重大海洋基础研究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由注重总量增长向注重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转变。
  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贯彻科学发展观,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合理开发海洋资源,积极保护海洋环境,树立低碳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努力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基础,增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子孙后代留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到2015年,实现从海洋大省到海洋经济强省的跨越。海洋经济总量提升,全省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14.9%,增加值达到2900亿元,年均增长12.6%,进入全国沿海省市前六名。海洋综合利用能力增强,海洋资源得到科学开发,海洋科技得到充分运用,海洋意识得到明显提升,陆海互动、优势互补能力得到有效改善,海洋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比重提升。海洋产业结构合理,初步形成传统产业优化,新兴产业有效开发,海洋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科技优势充分运用,沿海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海洋新兴产业产值翻两番。海洋产业基地形成规模,海洋产业集群化生产,海洋资源整合化开发,海洋管理及公共服务体系综合化发展,完善并扩张具有辽宁特色的十大海洋产业基地,沿海市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海洋产业园区。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健全,海洋恶性开发有效遏制,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及时整治和修复,海洋污染得到彻底根治,海洋污染防治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得到落实,形成综合防治、系统修复态势。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形成,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高度完善,实时监测预报能力总体提升,功能区质量运行保障体系健康运行,海洋防灾和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构筑监测准确、预报及时、应对有力的海洋防灾体系。海洋经济保障机制完善,实现海洋开发、管理和服务科学化统筹,海洋调查、监测和监管数字化运行,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评估远程化操作,海洋技术研发、推广和普及系统化推行,海洋与渔业产业抵御灾害能力建设和政策性保险广泛开展,确保海洋经济科学、持续、高效发展。
  2.产业发展目标:
  海洋渔业。水产品产量达到482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700亿元,全省渔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7000元,实现渔民收入与海洋渔业经济同步增长。
  海洋交通运输业。计划投资900亿元,新建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277个,新增货物吞吐能力5.78亿吨。到2015年,将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1亿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大连港集装箱吞吐量要在2至3年内突破1000万标准箱,全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要在“十二五”末期达到1800万标准箱。
  滨海旅游业。接待海外游客350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2亿人次,旅游业收入2000亿元。
  船舶修造业。造船完工达到1100万综合吨,总产值980亿元。
  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制药和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扩大规模且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3.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在海洋环境方面,要明显减缓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恶化势头,使部分污染严重的海湾、河口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沿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按功能区划达标率90%以上。
  四、“十二五”海洋经济总体布局及发展重点
  根据沿海自然资源条件和区域的比较优势,结合国家战略部署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海洋经济将按照围绕一带发展、壮大二海建设、统筹双区功能、建设十大海洋产业基地的基本思路,深入开发建设,充分发掘区域特色,调整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加强资源整合和产业互动,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海洋经济新格局。
  (一)围绕“一带”发展。
  “一带”即辽宁沿海经济带。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继续以加快推进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为主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不断丰富沿海经济带区域海洋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强化大连—营口—盘锦主轴,壮大渤海翼(盘锦—锦州—葫芦岛渤海沿岸)和黄海翼(大连—丹东黄海沿岸及主要岛屿),实现相互间有机联系,形成核心突出、主轴拉动、两翼扩张的总体格局。明确战略定位,兼顾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培育建设具有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分工合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重点区域和产业集群。
  1.提升大连核心枢纽和龙头拉动作用,带动区域加快发展。加快构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完善航运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构建辐射广、流量大、服务优的优势货品及集装箱物流基地;建设星海湾金融商务区,健全现代金融组织和服务机制,逐步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造船及海洋工程基地、大型石化产业基地、电子信息及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大力发展集成电路、海洋与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
  2.强化大连—营口—盘锦主轴。加快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重点发展船舶制造、石油化工、机床、精密仪器仪表等,配套发展航运、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临港产业集群。加快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现代物流等产业,逐步建成大型临港生态产业区。加快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石油装备制造与配件、石油高新技术、工程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依托沈大交通走廊和大连、营口、盘锦等重点城市,建设好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3.扩张两翼。渤海翼:建设锦州滨海新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新材料、制造业、船舶修造等产业,完成锦州湾国家炼化基地和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加快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建设,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船舶制造与配套、有色金属、机械加工、医药化工和现代物流等产业;突出培育基础好、潜力大的海洋园区并形成规模。黄海翼:积极建设庄河辽宁现代海洋产业区和工业园区、花园口经济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长山群岛经济区、皮杨陆岛经济区,重点发展沿海临港装备制造、新材料、石化、能源、家居制造、服装服饰、水产品增养殖和加工、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丹东产业园区,打造以造纸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发展仪器仪表、物流、汽车、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旅游等临港产业。
  (二)强化“二海”开发。
  辽宁横跨渤海与黄海,“二海”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点。根据沿海经济发展布局、海洋自然地理区位、区域生态保护、海洋交通安全和国防安全等因素,确定区域发展方向和开发重点。其中,黄海翼和北黄海沿岸是东北地区的重要出海门户,是环黄海经济圈国际合作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东北亚区域大系统中和东北地区次级系统中,北黄海沿岸经济带具有不可替代的区域价值。目前,沿黄海一线的庄河、普兰店、长海县、花园口经济区以及丹东市下辖的沿海区域发展态势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东北作为国家战略区域的发展进程,削弱了我国在东北亚经济圈中的影响力,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对北黄海沿岸经济带进行战略布局,努力为参与环黄海经济圈国际合作开发奠定基础,以利于迅速壮大成长为东北地区的新增长极,进而强化其在环黄海经济圈的竞争优势。
  1.丹东海域。区域滩涂资源丰富,物种资源繁多,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是海洋经济贝类的重要生产基地和鸟类栖息的迁徙停歇地。区域内有北黄海的重要港址丹东港和鸭绿江口滨海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发展精品渔业养殖、渔业加工、滨海旅游业、海洋生物制药业、港口物流业等产业。
  2.大连海域。重点围绕北部黄海海域、长山群岛海域、中南部海域、北部渤海海域四个区域发展。
  北部黄海海域,包括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金州区的黄海海域,是我国向日韩等国际市场开放的前沿和重要支撑点,也是大连产业转移的重要方向和新兴区域增长中心,在巩固、壮大、发展现有海洋产业的同时,重点培育庄河辽宁现代海洋产业区建设,形成北部黄海海洋产业集聚群。
  长山群岛海域,包括大长山、小长山、广鹿岛、獐子岛和海洋岛等海岛周边海域。坚持一岛一品、各具特色的原则,重点建设小长山岛国际海钓中心区、广鹿岛国际休闲会议中心、獐子岛国家海洋公园保护区、大长山岛旅游度假中心区,形成旅游避暑休闲综合区和国际旅游度假区。围绕发展现代渔业,重点建设国家现代渔业基地,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形成海岛生态旅游和休闲渔业链。合理安排海岛渔港、码头、跨海引水工程、跨海大桥、海底管线、海上交通等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用海需求,形成海岛现代化服务体系。
  中南部海域,包括大连市直、开发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和甘井子区。区内主要发展港口物流业、临海装备制造业,大连南部、旅顺沿岸以及甘井子渤海海域发展滨海旅游,羊头洼海域发展港口航运、老铁山沿岸发展海流能利用。
  北部渤海海域,包括金州区渤海海域、普兰店渤海海域、瓦房店海域、长兴岛临港经济区。重点发展临港加工、船舶工业、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旅游度假、盐业等产业。东岗海域发展核电工业,驼山、仙浴湾、西庙山和白沙湾海域发展海洋风能、滨海旅游、现代渔业等产业。
  3.营口海域。岸线由白沙湾至辽河口,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船舶修造、生物工程等产业,白沙湾、盖州北海海域发展滨海旅游。
  4.盘锦、锦州海域。包括盘锦和锦州沿海。辽滨、娘娘宫和锦州湾北部海域主要发展港口物流、石油装备制造、中小型船舶制造、石油化工、城镇建设等产业。锦州白沙湾海域发展滨海旅游,小凌河河口发展盐业,近海海域发展现代渔业、海上油气。
  5.葫芦岛海域。岸线由锦州湾至绥中万家辽冀海域分界线。规划“一线八区”开发开放格局,东起打渔山园区、中经北港工业区、船舶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兴城临海产业区、觉华岛经济区,西至绥中滨海经济区。打造集石化、船舶、有色金属、机械加工、泵业、输配电、高新技术、仓储物流和旅游等产业为一体的沿海经济带,以利于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进程中实施辽西北突破战略。
  (三)统筹“双区”功能。
  对域内海区按照海岸基本功能区和近海基本功能区两种功能进行科学规划,系统开发,统筹兼顾,相辅相成。
  1.海岸基本功能区:根据沿海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特征、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环境保护及社会发展需求,划分7个类别128个海岸基本功能区。

  港口航运区为6个:丹东港口区(包括大东港区、海洋红港区)、大连港口区(包括大港港区、黑嘴子港区、甘井子港区、大石化港区、和尚岛西港区、和尚岛东港区、大孤山西港区、大孤山南港区、鲇鱼湾港区、大窑湾港区、旅顺新港港区、长兴岛公共港区、登沙河港区、三十里堡港区、松木岛港区、庄河港、皮口港)、锦州港口区(包括锦州港本港、龙栖湾港区)、营口港口区(包括鲅鱼圈港区、仙人岛港区)、盘锦港口区(包括荣兴港区、三道沟港区)、葫芦岛港口区(包括柳条沟港区、北港港区、绥中港区、兴城港区)。
  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19个:锦州湾港口区、辽宁黄海渔业区、旅顺西南渔业区、旅顺西湖咀渔业区、大潮口渔业区、瓦房店驼山渔业区、营口仙人岛渔港、辽东湾顶渔业区、辽东湾西部渔业区、庄河海洋渔港、大连湾渔港、龙王塘渔港、董砣子渔港、营口海星渔港、光辉渔港、兴城小坞渔港、锦州大有农场八支路渔港、兴城河口渔业区、烟台河口至台子里渔业区。
  海岸矿产与海水资源利用区5个:东港盐田、瓦房店复州湾盐田、土城乡盐田、锦州绥丰盐田、兴城海滨盐田。
  海岸旅游区33个:丹东菩萨庙旅游区、庄河黑岛旅游区、庄河蛤蜊岛旅游区、花园口旅游区、普兰店平岛旅游区、金州黑岛旅游区、金州杏树屯旅游区、城山头—小窑湾旅游区、开发区大孤山旅游区、大连市区南部旅游区、旅顺城区南部旅游区、旅顺西湖咀海蚀崖旅游区、旅顺黄泥湾旅游区、旅顺大潮口旅游区、旅顺黑石海岸旅游区、甘井子北部旅游区、金州金渤海岸—范家砣子旅游区、金州长岛—双砣子旅游区、金州兔岛旅游区、凤鸣岛南部旅游区、西中岛海滨旅游区、长兴岛北部旅游区、瓦房店仙浴湾旅游区、瓦房店驼山—排子石旅游区、营口白沙湾旅游区、盖州北海旅游区、锦州白沙湾旅游区、葫芦岛望海寺旅游区、兴城海滨旅游区、葫芦岛菊花岛旅游区、兴城龙泉寺旅游区、绥中天龙寺旅游区、绥中芷锚湾旅游区。
  海洋海岸保护区11个:丹东鸭绿江湿地重要生态系统区、石城岛黑脸琵鹭珍稀生物物种区、大连碧流河口湿地重要生态系统区、成山头海滨地貌典型地址遗迹区、大连老偏岛—玉皇顶海洋重要生态系统区、大连斑海豹珍稀生物物种区、浮渡河口砂咀典型地质遗迹区、团山子海蚀地貌典型地质遗迹区、双台子河口湿地重要生态系统区、锦州大笔架山典型地址遗迹区、葫芦岛六股河入海口湿地重要生态系统区。
  海岸工业和城镇区27个:东港市滨海西区工业和城镇区、庄河黑岛循环经济园区工业和城镇区、庄河口工业和城镇区、庄河港工业和城镇区、花园口工业和城镇区、皮口工业和城镇区、登沙河口工业和城镇区、大连开发区常江澳工业和城镇区、大连市小窑湾工业和城镇区、大连开发区大孤山南工业和城镇区、开发区红土堆子湾北部工业和城镇区、大连湾工业和城镇区、小平岛凌水河口间工业和城镇区、金州湾工业和城镇区、普兰店湾城镇和工业区、瓦房店松木岛工业和城镇区、长兴岛工业和城镇区、瓦房店东岗工业和城镇区、瓦房店红沿河工业和城镇区、鲅鱼圈工业和城镇区、盖州团山南部工业和城镇区、营口沿海工业和城镇区、盘锦辽滨工业和城镇区、锦州开发区娘娘宫工业和城镇区、锦州湾工业和城镇区、兴城曹庄工业和城镇区、绥中滨海经济区工业和城镇区。
  海岸保留区20个:丹东菩萨庙保留区、庄河南尖保留区、兰店—黑岛保留区、花园口—庄河港保留区、普兰店保留区、登沙河港外保留区、大连南部保留区、大连湾西部保留区、大连湾顶保留区、大潮口保留区、旅顺黄龙尾保留区、金州稻香村保留区、长兴岛—普兰店湾保留区、东岗沿岸海域保留区、鲅鱼圈月亮湾保留区、辽东湾东部保留区、锦州海域保留区、葫芦岛二三基地保留区、兴城海域保留区、绥中荒地保留区。
  2.近海基本功能区:根据沿海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特征、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环境保护及社会发展需求,划分6个类别31个海岸基本功能区。

  近海港口功能区6个:分别为丹东港口区(包括大东港区、海洋红港区)、大连港口区(包括大港港区、黑嘴子港区、甘井子港区、大石化港区、和尚岛西港区、和尚岛东港区、大孤山西港区、大孤山南港区、鲇鱼湾港区、大窑湾港区、旅顺新港港区、长兴岛公共港区、登沙河港区、三十里堡港区、松木岛港区、庄河港、皮口港)、锦州港口区(包括锦州港本港、龙栖湾港区)、营口港口区(包括鲅鱼圈港区、仙人岛港区)、盘锦港口区(包括荣兴港区、三道沟港区)、葫芦岛港口区(包括柳条沟港区、北港港区、绥中港区、兴城港区)。
  近海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6个:辽宁黄海渔业区、浮渡河口渔业区、辽东湾顶渔业区、辽东湾西部渔业区、海洋岛红石渔港、大长山四块石渔港。
  近海矿产与海水资源利用区3个:李家礁海域海砂资源区、葵花油气区、JZ93油田。
  近海旅游区1个:长山群岛旅游区。
  近海海洋保护区6个:石城岛黑脸琵鹭珍稀生物物种区、海王九岛典型地质遗迹区、大连长山列岛海洋重要生态系统区、大连长海海洋重要生态系统区、大连三山岛海珍品珍稀生物物种区、大连斑海豹珍稀生物物种区。
近海保留区9个:长海乌蟒岛保留区、海洋岛保留区、长海獐子乡保留区、长海塞里岛保留区、大长山北部保留区、大连南部保留区、辽东湾东部保留区、兴城海域保留区、绥中外海保留区。
  (四)“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点。
  1.建设海洋精品渔业基地。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经济循环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理念,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化渔业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产业优化升级,着力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实现传统渔业由资源管理型向现代渔业转变。
海洋捕捞业。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扎实推进近海渔民减船转产转业工作,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强化渔船管理。加快捕捞作业结构调整,推广节能渔船和选择性渔具渔法,减少幼鱼、低值渔获物的比例,促进近海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和过洋性渔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公海大洋性捕捞生产比重,不断提高远洋渔业组织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海水增养殖业。大力推动海水增养殖业向优质、健康、高效、生态、集约化方向发展。充分挖掘从沿岸滩涂到30米等深线浅海渔业资源,全力推广各种黄渤海优势优质品种的浅海浮筏式养殖、深水大网箱养殖、底播增殖、滩涂增养殖以及陆地工厂化养殖,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的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增加优质高效养殖品种比例,不断提高养殖生产经济效益,建设一批无公害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出口原料基地;继续推进无公害产地认证及产品认可工作。实施“一村一品”战略,发挥各地区位及资源优势,打造品牌渔业。
  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业。重点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水平,挖掘海洋资源潜力,发展合成产品、海洋医药、功能保健产品及美容产品。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家级、省级品牌产品和拥有著名商标、有机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无公害食品标志的水产品。提高冷藏、配送能力,推广保鲜、集装箱保鲜、气体置换包装保鲜和冻结保鲜等新技术。进一步发展水产品来料加工业,推动建设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进水产加工产业集聚。重点培育若干个辐射带动能力大、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渔业龙头企业。推进基地与市场对接互动,培育区域性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多种形式的产品营销,加快建设水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构建高效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
  休闲渔业。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注重体现海洋文化和地方特色,创新经营模式,集中各种社会资源开发建设一批集养殖、观赏、垂钓、餐饮、旅游、住宿和疗养等为一体的综合休闲渔业景区,逐步形成产业规模。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发过程中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休闲渔业开发协调一致。
  海洋牧场工程。对黄渤海海域进行整体长远规划,在近岸较深海域投放以增殖底栖和近底层鱼类为主的人工鱼礁,在适合网箱养鱼的近岸或内湾水域投放人工藻礁,在旅游城市近岸海域建设音响驯化型海洋牧场,最终在全省周边海域形成布局合理的海洋大牧场。积极探索海洋牧场建设的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建设完善大连地区长山群岛海洋生态经济区和辽西海域海洋牧场示范区,结合各海域自然条件,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在沿海地区全面推广海洋牧场建设。以长海县域得天独厚的群岛资源优势为基础,重点营造集养殖、垂钓、观赏、休闲、旅游、度假、疗养、行业会展、商务洽谈、高端论坛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功能、综合性的海洋空间区域,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和全国海岛县的开发建设作出示范性贡献。同时,积极开发先进的生态优化技术、水产生物苗种增殖放流及跟踪技术、苗种培育及选优等技术,改善沿海海域生态环境,为海洋牧场建设提供科技支持。

专栏1:海洋精品渔业基地规划项目
  1.海洋渔业资源增殖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1000万元。包括:①营口市资源增殖设施建设项目。洄游鱼类种苗生产能力5000万尾,以促进渤海渔业资源恢复;②大连市资源增殖科研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放流容纳量估算、放流效果评估、环境养护修复研究。
  2.海洋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平台建设项目。规划投资6000万元。建设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海洋生物种质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提升原良种生产和管理能力,提供资源增殖和恢复的健康种苗。
3.海洋微藻工程化养殖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规划建立10000平方米工厂化养殖微藻的装备生产基地,包括设备制造车间、生产中心、实验室等。

  2.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充分发挥修船造船的传统优势,提高船舶配套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水平。重点突破半潜式钻井平台、FPSO、铺管起重船、大型原油运输船(VLCC)、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LNG)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的核心技术,增强海洋工程装备自主设计创新能力。制造业实力雄厚的工业园区和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通过大型项目组团带动,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产业体系结构优化升级。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着力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提升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依托环渤海地区与日、韩造船强国金三角的区位与资源综合优势,重点打造大连、葫芦岛、丹东、盘营四大装备制造基地,在错位竞争、均衡发展的格局下,高标准、高规格布局一批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项目,加快建设配套产业园区,打造规模化、差异化产业集群。
  依托盘锦丰富的油气、岸线、港口资源及石油装备产业基础,在海洋石油钻井平台、钻井机械、采油设备等领域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10000万元,打造盘锦千亿元规模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
  3.建设东北亚航运基地。
  围绕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港口资源整合,优化港口资源配置,完善港口布局,重点开发建设丹东港海洋红、锦州港龙栖湾、葫芦岛港绥中和盘锦港荣兴等新开发港区,形成以大连、营口港为主要港口,锦州、丹东、盘锦和葫芦岛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发展格局,打造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区域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港口集群,到“十二五”期末,在大连港、营口港吞吐量已分别突破3亿吨和2亿吨的基础上,力争再有4个港口吞吐量突破亿吨,总量达到11亿吨。
大连港:按照国际第四代港口建设模式,全面推进大连港口现代化建设。规划建设项目68个,重点建设长兴岛公共港区航道二期工程,长兴岛葫芦山湾内湾航道工程,太平湾港航道工程,旅顺双岛湾航道工程,长兴岛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长兴岛恒力石化项目配套散杂货码头和石油化工码头工程,长兴岛北港区光汇油品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大窑湾二期、三期集装箱码头工程,大窑湾北岸集装箱码头工程,太平湾港起步工程等。长兴岛港区开发建设30万吨以上浮修船坞3座,20万吨级和15万吨级浮修船坞和海洋平台各1座。
营口港:规划建设项目15个,重点建设鲅鱼圈港区25万吨级航道工程,鲅鱼圈港区钢杂泊位工程,鲅鱼圈港区A港池煤炭专用泊位工程,仙人岛港区2#30万吨级原油泊位工程和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等。
  锦州港:规划建设项目12个,重点建设锦州港15万吨级航道工程,龙栖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龙栖湾港区航道工程,四港池煤炭专业化泊位工程,三港池煤炭专业化泊位工程,龙栖湾港区码头泊位工程等。
  丹东港:规划建设项目26个,重点建设丹东港5—10万吨级出海航道整治工程,海洋红港区航道工程,海洋红港区东防波堤工程,大东港区20万吨级矿石泊位工程,大东港通用、油品和集装箱泊位工程,海洋红港区矿石码头工程,海洋红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等。
  葫芦岛港:规划建设项目8个,重点建设绥中煤炭码头公共防波堤工程、绥中煤炭码头10万吨级航道工程、绥中煤炭码头工程、绥中通用泊位工程和柳条沟港区6#—13#散杂泊位工程等。
  盘锦港:规划建设项目11个,重点建设荣兴港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及10万吨级航道升级工程,荣兴港区防波堤工程,5万吨级及10万吨级散杂货和油品码头工程等。
  在加快港口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化运输船队。加快调整船舶结构,重点开发和发展节能、高效的集装箱运输船,鼓励发展大动力、高效益的运输船舶,促进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海运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培育集装箱干线航线,努力开辟新的远洋国际航线,加强海上通道建设。沿海国内客运以发展客货滚装运输为主,适当发展高速客轮和双体客轮,在滨海旅游区发展新型旅游船。加快省内海运业的优势整合,大力发展沿海运输、远洋运输,积极推动其他国内外海运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推进航运企业的重组和改造,鼓励企业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树立品牌意识;促进中小航运企业采用信息技术,提高专业化和组织管理水平,节约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增强行业竞争能力。
  4.建设滨海旅游度假基地。
  突出海滨风光、历史文化和海洋特色,进一步开发符合现代旅游需求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工业参观和文化、探险、游船、渔村、渔业等特色旅游。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提升滨海休闲度假、滨海文化体验、滨海生态观光三大主导旅游功能,逐步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国内著名滨海旅游带。依托滨海大道建设,打造东北亚旅游黄金海岸带。加大沿海旅游资源的整合力度,强化滨海大旅游观念,在资源开发、设施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打破地区壁垒,加强联合与协作,实现滨海城市群无障碍旅游,推进滨海旅游业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东北亚黄金旅游线路。
  结合沿海地区特色,重点开发一批具有国家级、世界级水平的旅游精品。大连要以市区海岸为中心,以旅顺口、金石滩为两翼,提高原有景观的吸引力,并可利用沿海可供开发的岛礁、海湾、海上形成的海陆相结合景观群及度假带,形成一定数量的新的大型人文景观,同时开发长海县的旅游资源,建设海上观光活动、避暑、度假胜地。另外,搞好大连市区旅游建设设施,努力把大连建设成集游览、度假、娱乐、购物、会议、展览六位一体的全国乃至国际旅游名城。丹东要发挥山、江、海风光和边境城市风情的优势,以鸭绿江、凤凰山、青山沟等国家级和大孤山、天华山等省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突出边境、山水、生态、民俗风情等特色,开发以甲午海战和抗美援朝两大历史主题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旅游产品,加快东港大鹿岛甲午海战纪念馆等项目建设。营口进一步完善西部滨海(河)旅游带、中部特色旅游带、东部山岳旅游带“三带”旅游区功能,依托营口开发区和鲅鱼圈港进一步开发月亮湖景区、盖州赤山旅游区等项目。盘锦要发挥生态湿地的优势,充分利用丹顶鹤生活繁殖的最南地段及世界最大黑嘴鸥繁殖基地进行深层开发,重点建设红海滩、苇海观鹤、踏浪金滩等景区和滨海休闲、苇海休闲基地,加快鼎翔苇海生态旅游等项目建设,推出以观赏特色自然风光为主的新、奇、特旅游线路,建设成北国湿地休闲之都。葫芦岛要突出秦汉、辽、明、清和近现代战争的历史文化内涵,发挥海滨温泉优势,重点建设兴城旅游区、龙湾海滨旅游区,开发九门口、碣石宫、连山圣水池等旅游品牌,加快觉华岛旅游开发区等项目建设和绥中万家碣石度假区、九门口长城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锦州以医巫闾山、北镇庙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辽沈战役纪念馆改造为契机,形成海、山、寺、馆为景点的“锦绣之州”,加快笔架山旅游开发区等项目建设,打造“辽西走廊”黄金旅游线。
  “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长山群岛省级旅游避暑度假区。规划实施期间,海岛旅游收入将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递增。到2030年,旅游业将后来居上,产值突破200亿元,相当于再造5个长海县;大连海昌集团在未来8年将投资15亿美元,重点实施旅游项目综合开发;大连机场集团将对长海现有机场进行扩建,通过引桥向海延伸跑道,以满足波音737型飞机起降。
  5.建设海洋新能源基地。
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加快建立低碳新型海洋经济体系。依托现有海上风电项目,发挥自然条件优势,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坚持自主开发、技术引进和科技创新相结合,采取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方式,搞好技术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加速海上风电的开发和布局,以此为模式,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海上风电及其他海洋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凭借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场和大鹿岛风力发电场的良好基础,充分挖掘丰富风能资源,构筑丹东海上风电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依托葫芦岛兴城台子里发电场,充分利用沿海风能资源,建设葫芦岛海洋再生能源业基地。重点建设大连近海及海岛风电项目,用风电推动盐化工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开发利用海洋潮汐能力度,力争获得新突破。

  6.建设海洋生物医药基地。
活用全球低碳经济倡导机遇,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加大海洋生物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速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利用现有海洋科技研发资源及产业化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和移动,建立产学研联盟,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好的新型海洋医药、保健型和功能型海洋食品及具有特殊功能的海洋生物化妆品等海洋产品。重点建设大连海洋生物医药基地,形成以海洋生物工程、海洋功能保健食品、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化制品、海洋环境污染修复技术及产品为主的产业格局,把大连建设成为国家海洋生物制药产业化基地,吸引配套企业、服务企业的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拉动沿海各区域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规划进行海洋高效低毒药物开发技术。借助现代生物医药高新技术,重点开发抗肿瘤、抗感染、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治疗药物;开工建设海洋生物药品(海龙、海燕)新厂,年产量1.5亿粒,产值5000万;建设海洋生物保健品龙颜补肾液(牡蛎胶囊、褐藻孢子胶囊)新厂,年产量0.5亿粒,产值700万;建设生产诱抗性海洋生物农药、有机肥料厂,实现年产112吨海洋生物农药、有机肥料、有机碘生产线。规划总投资16000万元。
  7.建设海水综合利用基地。
针对我省淡水资源不足的现状,把海水利用作为综合性产业来抓。重点发展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海水利用技术和装备制造、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等海水利用比较优势的领域。扩大海水利用范围和规模,发展海水利用装备制造业,加强淡化海水后浓海水的循环利用,逐步实现海水利用、设备制造和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海水利用发展新模式。重点建设大连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区、沿海产业基地海水利用推进区和沿海城镇海水利用推广区等3个区域,形成示范带动、技术优势与产业化进程紧密结合的发展格局。实施海水利用“1224工程”,即培育大连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中心;打造葫芦岛海水利用膜技术装备制造基地和大连海水源热泵技术应用和推广示范基地2个海水利用装备制造基地;培育大连海水化工产业园和营口海水化工产业园建设;推进海水直接利用重点工程、海水淡化重点工程、海水源热泵技术示范工程生活用海水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我省沿海和海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8.建设海洋石化加工和新材料基地。
  继续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发展海洋油气产业,提高油气资源储备和加工能力,逐步形成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群。综合开发利用油气加工废弃物和副产品,延伸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加快建设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保障30座、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建设和竣工投产。推进大连石油储备基地项目第二期工程和锦州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工程等国家石油储备二期项目建设,建设中石油大连LNG接收站,开发建设中海油锦州25—1气田。
围绕油气资源,大力发展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材料和有机材料,构筑一批精细化工产业群。大连在现有石化基础上,积极推进百万吨乙烯、百万吨化纤原料项目,建设具有世界级规模的千万吨炼油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盘锦建成我国最大的重交沥青、环烷基润滑油生产基地和我国重要的化肥、聚烯烃、炼化生产基地,加快建设46万吨乙烯扩建项目;营口要在仙人岛建设大型石化产业集聚区;锦州湾建成国家级炼化生产基地和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9.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产业基地。
  海上导航。依托省海洋气象台,建立海洋气象预警系统和沿海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及气候变化应对系统。包括建设海洋气象信息集成与共享平台、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海洋天气发布系统、海上重大事件应急响应服务系统等重大海上活动气象服务系统;建立气候资源监测评价系统,实施气候能源开发利用与服务保障工程和沿海生态气候变化应对工程,使海洋气象系统更好地服务于海洋经济的发展。
  海难救助。加强海洋安全搜救体系建设,建立全面覆盖港口及邻近沿海水域遇险、搜寻、救助现场的信息采集、处理、传输系统,实现对港口及沿岸重要水域的全面监控。充分利用现有军用和民用船只,配备适宜海上救援作业的拖航船、救护船、打捞船、疏浚船、漏油回收船以及消防船等,组建紧急救援队伍,合理布局搜救网点,完善海上救助通讯网络,采取先进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强化以直升机、搭载型巡逻艇和各种船只为骨干的海空联合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我省海洋救护能力。
  海事鉴定服务。统筹规划协调省海洋环境监测总站、科研机构及相关高校的科研技术力量,建立省内海事鉴定系统,为本省及周边区域的海洋污染、船舶碰撞事故、海水养殖损害、海运货损、海洋工程及设施、船舶评估、海域使用和征用补偿、救助打捞司法及溢油等引起的海事纠纷成因进行鉴定服务。
  海洋环境监测及预警预报服务。完善海洋站、雷达站、海洋观测浮标、遥感等多种观测手段构成的海洋立体实时观测网络。重点做好潮汐、海浪、海温等海洋环境常规预报,风暴潮、海浪、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预警报,海上交通运输、渔业生产、海岸工程、滨海旅游度假和海水浴场等海上活动专项海洋预报,以及海上搜救、海洋污染(溢油)等突发性事件的海洋预报等工作。省市县各级预报站和监测站要加强包括数据接收、资料分析和处理、预警报制作和发布等各环节的业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报信息发布规章制度,不断规  范预警报信息发布,把海洋预警信息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并及时公布以便采取有效的防范和避让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沿海各区域建立协同式海洋产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反应机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应急专用设施、设备和器材库,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进省内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力量与海洋产业联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方法研究和应急预案演练,特别要在高风险企业密集区域提高安全标准和设计要求,建立有效的物理空间隔离设施。完善突发事件损害预测评估分析方法,明确事件发生后,对事件状况评估方案和评估程序,并跟踪研究次生性危害。
  “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省区域性渔港及渔船避风塘,建立水产品全链安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及防线评估体系;研究低温保鲜流通链的科学模式及管家技术。启动我省相关领域的应急对策研究。规划投资20000万元。
  10.建设科技兴海示范基地。
  以我省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渔业科技兴海示范基地为先导,继续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把“科技兴海”放在海洋开发突出的位置,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的紧密结合,加快海洋高技术向传统海洋产业的渗透,促进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提高传统海洋产业的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示范基地要重点加强对海洋药物技术、海水增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海洋化工技术、海洋生物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活力。鼓励和扶持以科技为支撑的重点海洋科技项目发展,搭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学—研—产—金科技兴海模式,建立推动新兴产业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海洋产业层次,“十二五”期间,海洋新兴产业产值要翻两番。
  五、强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依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沿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等的保护。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各类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执行。加强对陆源污染物排海、废弃物海上倾倒、海上溢油等污染物的监测与评价,加强全省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视和监测水平,满足全省海洋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要。推进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有效提供海洋防灾减灾服务。
(一)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功能区资源环境定期调查、监测和评价,掌握功能区运行状况。按照确保海洋功能区安全、健康、稳定运行的目标要求,制订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逐步开展功能受损区域的近海岸海洋生态及海域综合整治工程,加强自然岸线保护,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项目,整治受损海岸、海湾、海岛、河口生态系统,加强海洋自然灾害观测、预报与防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海洋功能服务能力。

  保护海洋生态。修复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各具特色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特别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保护区要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规章制度到位。
采取多种手段和必要修复措施,逐步恢复已受损或遭到严重破坏的渤海海域以及大连湾等南部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开展对笔架山、觉华岛、长兴岛、长山列岛、蛇岛等海岛的岛陆、岛基自然形态要素及环岛水域的鲍、贝、参等经济生物、珍稀物种的监控和保护,保持海岛海湾生物的数量和质量。
继续加强大连金石滩滨海度假区、营口海蚀地貌、盘锦红地毯滨海湿地、大连斑海豹、蛇岛、老铁山等国家和省级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规划建设长山列岛、觉华岛海岛型海洋生态示范区及长兴岛海洋开发和保护示范区。积极探索海洋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机制、方法和措施。

  继续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保护重点渔场资源。加强我省重点渔场、海湾等水生资源繁育区的保护,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海珍品增养殖人工设施建设,规范放流增殖活动,扩大放流品种和规模。鼓励开展珍稀海洋生物品种的人工驯养繁殖,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专栏2:继续近海渔场环境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1.浴场环境改造。投石、沉船、预制框架礁,海珍品增殖礁,人工渔礁等,渔礁5处,1.5亿立方米,营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海洋生物栖繁条件,提高海洋生物资源量;
2.生态系统修复。在渤海湾建成12万亩龙须菜养殖基地,达到年生产龙须菜鲜品40万吨,琼胶1万吨生产能力。新建或扩建一批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
3.湿地保护与修复。环辽宁省黄渤海的湿地,其中包括国家级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封滩育草,人工辅助自然恢复,围堰蓄水,水通道疏浚,国家层次监测系统建设,油田开发区湿地保护等基本项目;
  4.海水工厂化养殖污水“981”龙须菜生态修复处理项目工程。七处重点工厂化养殖区,污水处理厂,117500立方米/天,减少污染排放,改善水质。渤海湾污染治理、年污染物削减量3.6万吨。
  规划项目建设总投资77000万元。

  (二)海洋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必须实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努力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审批沿岸入海排污口,加强入海排污口及附近海域环境监测,严把工业污水和城市污水排放关,入海污水必须达标排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严格禁止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和难降解污染物排放。强化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和技术,逐步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停产。加强沿海地区污染控制,积极发展生态型种养殖。调整沿海工业结构和布局,新建海洋和海岸工程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加强海上污染控制,完善技术手段。监测监控海上流动污染源,提高对海上环境安全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减少环境损失。实施新的海上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油类等污染物力争达到“零排放”。
  开展重点海域污染治理。根据国家渤海综合整治和管理规划,加强对锦州湾、大连湾等重点海域的污染治理,恢复海湾生态环境,改善近海海域环境质量。

专栏3:规划新建和续建一批海洋污染治理工程
  1.续建重大污染企业减排治理工程。①营口造纸厂污水治理项目。设计规模20000吨/日,物化生化工艺,年削减COD16320吨;②辽宁时代集团印染污水回用项目(营口)。设计规模8000吨/日,物化法过滤,年削减COD720吨;③营口五矿中板工业用水回用项目。设计规模30000吨/日,年削减COD4792吨;④华锦集团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盘锦)。设计规模50000吨/日,年削减COD17338吨,氨氮570吨,总磷57吨,石油类369吨;⑤锦州金城造纸厂污水处理工程(锦州)。设计规模30000吨/日,生化工艺,年削减COD8213吨;⑥华福集团中水回用工程(营口)。设计规模6000吨/日,物化生化,年削减COD7336吨;⑦绥中电厂废水零排放工程(葫芦岛)。设计规模10300吨/日,生化工艺,年削减COD339吨,BOD154.5吨,SS154.5吨;⑧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计规模5000吨/日,化学中和,年削减Zn839吨,Cd120吨,Pb150吨,Hg0.8吨,As788吨。规划投资62300万元。
  2.新建油气企业油污废气治理工程。①辽河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工程(盘锦)。设计规模30000吨/日,隔油—浮选—生化,年削减COD10500吨,氨氮582吨,石油类4104吨,挥发酚342吨,硫化物126吨;②辽河冷家油田污水深度处理工程。设计规模15000吨/日,除油、过滤,年削减COD230吨,石油类16414吨,悬浮物49249吨,SIO21095吨,总硬度438吨;③辽河油田曙一区污水深度处理工程(盘锦)。设计规模20000吨/日,除油、过滤、软化,年削减石油类2988吨,悬浮物29988吨;④锦州辽宁德营石油化工集团油母页岩油加工项目污水治理工程。设计规模2400吨/日,生化工艺,年削减COD1368吨,石油类51.84吨;⑤锦州港溢油应急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规模2000吨/日,收集及处理,减少石油类排放;⑥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葫芦岛)。设计规模10000吨/日,膜过滤,年削减COD365吨;⑦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工程(葫芦岛)。设计规模4545吨/日,化学中和,年削减COD142.5吨,氨氮52.5吨。规划投资46500万元。
  3.新建渔港污水综合处理工程。①辽宁大连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大连)。设计规模6000吨/日,生化处理,年削减COD354吨;②辽滨渔港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及渔港污水排放收集系统。油水分离及污染物处理系统1处,日处理能力50吨,解决辽滨渔港的污水排放、收集、处理等问题;③三道沟渔港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及渔港污水排放收集系统。三道沟渔港油水分离、污染物处理系统1处,日处理能力50吨,解决三道沟渔港的污水排放、收集、处理等问题;④二界沟渔港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及渔港污水排放收集系统。船坞、渔船污染物处理1处,重点渔业乡镇二界沟渔港水域解决二界沟渔港的污水排放、收集、处理等问题,日处理能力50吨;⑤凌海国家一级渔港,建业、大有、南凌渔港船排污治理工程。解决渔船产生的洗船水,生活废水及垃圾含油废水对海洋的污染损害,以及油水分离回收配套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年处理20万吨废水废物。规划投资15000万元。

  (三)海洋功能区划监督、检查。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海洋功能区划的执行情况,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监督检查业务化技术支撑体系,保证海洋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强化海上执法管理工作,加大对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海洋环境质量监管力度,加大对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加快整顿和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对于不按海洋功能区划批准和使用海域的,批准文件无效,收回海域使用,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限期进行整治和恢复。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加强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监督力度。

  (四)注重海洋生态环境建设。
  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列入普法教育计划。积极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建立健全沿海地区海洋环境污染监测、监视、预报和预警系统,定期评价海洋污染源和海洋环境污染情况,加强重点海域污染监测力度。严格执行海洋开发环境审批制度,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对新开工的涉海项目首先要考虑论证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控制陆上污染源,加强陆源污染的综合整治,推行排放许可证、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和排污收费等制度,加大污染点源管理力度。
  (五)海洋保护技术支撑。
  以海域动态监测系统为平台,建立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提高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的实时监测预报能力;建立功能区质量运行保障体系,保障功能区的健康运行;建立全省管辖海域的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和海洋环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功能区划服务和管理的现代化。加强海洋调查、监测、管理、服务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涉海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不断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
“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强渤海大型水母灾害预报预警体系、水母灾害监视船、预警实验室、预报网络系统建设,及时掌握灾害发生动向,及早预报,减少灾害的损失,早期预警率达80%以上,规划投资8000万元。开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及防疫体系建设,建设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网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赤潮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综合实验室。规划投资6000万元。
  (六)海域使用管理。
  严格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矿产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审批项目用海,必须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功能区健康运行,保障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为原则。海域使用项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应当从功能区海域使用方式、类型与空间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维护功能区健康运行等方面明确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鼓励非功能类型用海项目与海洋功能区的兼容发展,对于与海洋功能区划有冲突的应对其进行调整或重新选址。涉及公共利益、国防安全、交通航运安全、海洋能源(包括再生能源)及生态安全的用海,应在不影响功能区划、海域使用管理与环境保护要求的条件下优先保障。
  加强岸线、滩涂保护。开展海岸调查评价,制定合理利用岸线和保护岸线资源规划。深水岸线优先保证港口建设需要。严禁非法炸礁、非法采砂。距海岸线12海里以内的海域限制采砂,军事用海区、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范围、航道、锚地、船舶定线制海区和重要海洋生物产卵场、索饵场及栖息场地严禁采砂。预防和控制海岸侵蚀、海水倒灌,保护原生海岸生态系统。加强对海岸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填海造地和围垦滩涂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依法审批,并实施工程后评估制度。任何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盐田面积,保护盐业资源。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海洋经济管理体制与机制。
  定期举行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产业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构建海洋经济政策调研机制,研究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及时做出评估,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十二五”期间,规划进行新一轮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更新近海基础数据,进一步查清海洋资源的现状,建立近海海洋资源环境信息数据库,建立海洋资源环境信息查询系统及综合管理决策支持系统。规划投资5000万元。
  (二)健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体系。
  推进科技兴海,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机制,加快海洋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涉海专业建设,加速培养海洋科技开发人才和中高级科技应用人才;创新海洋高新技术,围绕海水增养殖、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精细化工、船舶制造技术、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生态技术、海洋病害防治等重点领域研究攻关,突破一批产业化关键技术,搞好技术储备,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海洋企业,加大同相关科研院所的交流和合作,掌握国内外先进海洋科技技术,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和应用,提高科技对海洋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三)加大对发展海洋经济的投入。
  加大对发展海洋经济的支持,海域使用金按比例用于发展海洋经济,扶持引导重大海洋项目建设和产业开发;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以国家和省市级资金引导、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营渠道并进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经营主体多形式,能调动多方面投资海洋开发建设的新机制。运用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方式,支持企业通过股票上市直接融资,引导和鼓励广大渔民增加生产投入,使其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主体;加强外引内联,吸引海外资金开发海洋产业,鼓励国内企业参与海洋开发,建立多种形式的生产开发基地。
  (四)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涉海执法管理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个案处罚力度,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率,扩大执法覆盖面,强化海上联合执法管理,要按照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由单一的海洋资源管理执法逐步转向与海洋环境保护执法两者并重。加强海洋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保障能力的海洋执法队伍。各级海监部门要把装备建设列入重要的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执法装备配备、执法经费的投入资金,逐步改善海监装备质量,建立完善装备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海洋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16000万元,建设省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增添和改善执法装备。
  (五)提升公民海洋价值意识。
  提升海洋文化理念,调整海洋价值观,科学定位人与海洋的关系。树立海洋事业的科学发展观,重建人与海洋之间的平等关系,尊重和爱护海洋,确立科学的海洋价值观念,培养树立海洋国土观、海洋文化观、海洋生态伦理观、海洋可持续发展观、海洋资源观。提升公民海洋意识,强化海洋意识的培养,扎实开展地球日、海洋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技术培训会、市民体验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发展和保护海洋对人类的战略意义,树立科学开发和系统保护海洋资源的观念。
  (六)强化规划的组织实施与评估。
  沿海各市、县要按照全省的工作规划及部署,制订和实施本市、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有效推动和积极配合规划各项工作的开展。
  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规划执行期间规划内容实施情况提出中期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纲要进行调整修订。对实际运行情况明显偏离并难以完成的规划指标,省海洋渔业厅应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报请省政府审议批准实施。
  建立定期公告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定期通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力度和完成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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